红网时刻1月11日讯(记者 潘锦)临近寒假,校外违规培训整治再发力。1月11日,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正式印发《湖南省整治校外违规培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将2022年定为湖南省整治校外违规培训攻坚年,决定于1月15日-2月15日和7月1日-9月1日,组织开展两轮集中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校外违规培训行为,有效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构建良好教育生态。
此次专项整治重点包括:
(一)违反培训主体有关规定,证照不全的机构或个人,以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校外培训。
(二)违反培训人员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聘请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或者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或开展有偿补课。
(三)违反培训时间有关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寒暑假开展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培训活动超出规定结束时间,以“直播变录播”等方式违反培训时间规定。
(四)违反培训地点有关规定,组织异地培训,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化整为零在登记场所之外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学科类培训。
(五)违反培训内容有关规定,以游学、研学、冬令营、夏令营、思维素养、国学素养等名义开展学科类培训,在非学科类培训中开展学科类培训;开展超标超前的学科类培训(含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培训和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托管班等名义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以及其他违反少年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接受能力的培训活动;使用内容低俗、盗版侵权等违规违法的培训材料或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的学科类培训材料,提供境外教育课程。
(六)违反培训方式有关规定,线下机构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
(七)违反培训收费有关规定,不执行学科类培训政府指导价,在规定收费标准或公示收费项目之外收取其他费用,不落实收费公示制度,不按规定将预收费全额纳入教育行政部门的资金监管,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无正当理由拒绝学生及家长退费要求,收取培训费用后恶意终止办学“卷钱跑路”等。
(八)违反广告管控有关规定,在主流媒体、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发布校外培训广告,利用节目、栏目、“软文”等方式变相发布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焦虑的校外培训广告。
(九)违反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办学场所或者其他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
(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校外培训。
整治期间,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将加强对集中整治的统筹协调,落实“县区包乡镇、乡镇包社区、社区包小区、小区包楼长”的“四级包保制”,健全“网格化”排查体系,组织开展地毯式排查,确保全方位、无死角。
对排查发现的违规培训行为,各地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统筹政法、网信、教育、市场监管、公安、住建、城管等部门力量,坚决严肃处理。
各级教育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建立“黑名单”制度,将违规开展校外培训的机构和个人纳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对查处的校外违规培训典型案例定期通过媒体进行曝光。
来源:红网
作者:潘锦
编辑:江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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