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胥春华等同志
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胥春华同志任岳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其岳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林洁、袁强同志任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吕敬国同志任岳阳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邹青松同志的岳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免去何厚德同志的岳阳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李谷林同志任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岳阳管理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铁军同志任岳阳市特困家庭大病医疗慈善救助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甘磊同志任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胡伟华同志任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免去其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规划师职务;
免去易拓新同志的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职务;
周智勇同志任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规划师;
胡团生同志任岳阳市生态环境事务中心主任;
刘其汉同志任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张建辉同志任岳阳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其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赵启鸿同志任岳阳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岳阳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曹伟东同志任岳阳市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冯兴亮同志任岳阳市铁山供水工程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付志龙同志任岳阳市文物保护中心(岳阳楼文物保护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方奎明同志的岳阳市中心血站站长职务;
免去干忠叶同志的岳阳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龚凤珍同志任岳阳市林业局副局长;
陈双平同志任岳阳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谭星同志的岳阳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精明同志任岳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岳阳市南湖新区(南湖风景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万俊锋同志任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田共兵同志任湖南岳阳楼·洞庭湖文化旅游度假区(南湖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免去其岳阳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总经理的免职,按《公司法》的规定办理。
岳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8日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焦洪桥等同志
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岳阳市清理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方案〉的通知》(湘编发〔2021〕17号),湖南汨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更名为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湖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更名为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湖南湘阴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更名为湘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市人民政府决定:
焦洪桥同志任湘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冯勇刚同志任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尚兵、张辉同志任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薛冬武同志任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丁平安同志任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因机构更名,原湖南汨罗工业园区(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湖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主任、湖南湘阴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岳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8日
来源:红网岳阳站
作者:岳阳市人民政府
编辑:钟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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