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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4名干部被通报!

来源:郴州市纪委监委 编辑:姜媚 2021-07-07 09: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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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郴州市纪委监委,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4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01

宜章县政协经济科技和外事委员会原主任曹忠非法收受工程项目老板等人员财物问题。2014年4月至2019年12月,曹忠在担任宜章县公路管理局局长、县碳酸钙产业办公室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在工程项目招投标、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通过收取现金、索要“干股”等方式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68.1万元。曹忠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2月,曹忠受到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02

郴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出口加工区执法支队渣土大队原大队长黄辉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收受红包礼金、出借资金收取利息问题。2016年1月至2020年3月,黄辉在担任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出口加工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执法支队渣土大队大队长期间,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多次通过微信转账、现金等方式收受渣土运输企业老板等管理服务对象红包礼金1.2万余元,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出借资金并收取利息4万元。2021年6月,黄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并被免去大队长职务、调离执法岗位,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03

资兴市州门司镇彭公庙村原党总支书记兰马辉违规向工程老板索要好处费问题。2018年2月和2020年9月,兰马辉在担任资兴市州门司镇彭公庙村党总支书记期间,以借为名多次通过微信向承揽村级工程项目的老板索要好处费共1.8万元。兰马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5月,兰马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04

北湖区仰天湖瑶族乡天湖岭村党员刘细松干扰项目正常施工秩序问题。2020年4月,刘细松伙同他人通过搬运石头、树木设置道路障碍等方式,阻碍某公司施工车辆正常通行,违法干扰正常施工生产秩序,被公安机关处以警告行政处罚。2020年12月,刘细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4起典型案例,是逾越政商交往界线、损害营商环境的反面典型。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以案为鉴,以市委《关于规范政商交往推动营商环境全面优化的实施意见》作为与企业及其负责人交往的根本行为规范,强化服务意识,坚守廉洁底线,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针对政务服务中的堵点、执法监管中的痛点、行政审批中的难点,动真碰硬抓好损害营商环境问题整治。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党政机关和工作人员在政令畅通、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执法监管、法治保障、廉洁履职六大方面存在的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打造“一极六区”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

来源:郴州市纪委监委

编辑:姜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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