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5月28日讯(通讯员 容柏光)5月28日,笔者从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悉,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规定,参与湖南省医药采购的药品耗材生产、经营及配送企业须于2021年6月1日前上传《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承诺书》,对未按规定上传承诺书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将依规关闭其交易权限,停用中标(挂网)产品。
据了解,为督促相关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时上传信用承诺书,维护医药企业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的医药需求,从2021年1月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次对信用承诺书的上传情况进行挂网通报,同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催促医药企业落实相关规定,并通过报刊发布紧急通知。虽多次催促,仍有少数企业未按规定上传到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将会影响到他们在该平台产品挂网交易。希望相关企业尽快按要求上传信用承诺书。
来源:红网
作者:容柏光
编辑:莫夏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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