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3月29日讯(记者 卢欣)按照湖南省安委会2021年第一次全会精神及《2021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湘安发﹝2021﹞1号)要求,为进一步强化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狠抓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执法职责落实,近期,湖南省住建厅在全省开展“2021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监管执法评价排名”活动。
自2021年3月起,省内各市州住建、城管执法部门将根据评价指标(包括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安全监管执法),收集、整理和分析相关执法数据,按照“每月调度统计,两月排名统计”的要求,对县市区住建、城管执法部门3-4月、5-6月、7-8月、9-10月、11-12月的安全监管执法情况,各进行一次评价排名并印发排名通报。
执法评价记分规则标准分扣分项和得分项。在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方面,将根据项目检查、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省厅督察建议落实情况、行政处罚扣分;在城镇燃气安全监管执法方面,将根据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未按照落实省厅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提出的处罚建议、行政处罚扣分。
认定上报不良行为记录、安全生产标准化化考评、行政处罚为得分项目。市州总计分=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评价总得分+城镇燃气安全监管执法评价总得分;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评价总得分=(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评价得分+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评价扣分)×(1—市州在建项目数/全省在建项目总数)。
每2个月一次执法评价排名结束后,湖南省住建厅在公布排名结果的同时将相关排名情况,并抄送市州政府分管领导和省安委办。
来源:红网
作者:卢欣
编辑:肖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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