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反映的鱼塘脏臭问题,镇政府已经帮我解决了,谢谢你们!”近日,长沙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再次接到吴嗲的电话,与之前不同的是,这次吴嗲的语气里充满欣慰和感激,原来,他反映的问题在县纪委监委通过交办当地政府处置后,得到有效解决。这是长沙县纪委监委推动业务外信访问题有效化解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长沙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针对业务外信访举报快速增长的现实问题,深入贯彻《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相关要求,以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积极主动回应群众诉求,深入探索业务外信访举报问题的化解途径,实行交办督办制度,努力把服务群众这座“连心桥”架稳用好。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研究印发《关于进一步高质高效处置化解信访问题的措施》,明确在处置化解信访举报问题上,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履行好主体责任,各镇街纪(工)委和派驻(出)纪检监察组织要履行好监督主责,县纪委监委着重检查“两个责任”的落实情况。对业务外信访问题,明确要求各主体责任单位必须安排一名除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之外的班子成员负责,从制度上保障业务外信访问题交办制度有效运转。
认真研判交办内容。紧盯反映征地拆迁补偿、城市小区治理、劳动保障、违章建筑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诱发社会矛盾的重点问题,有的放矢进行交办督办,既防止一味“大包大揽”,也避免简单“一推了之”。
严格落实处置程序。县纪委监委信访室经分析甄别,认为有必要交办的,经报委主要领导审批后,以交办单形式向有权处理的单位进行交办。交办单由该单位党政办负责领取,确保主体责任明确,落实责任准确。对于实名举报的问题,同时要求调查单位与反映人联系,并告知调查情况,调查报告及告知情况都要求向县纪委监委进行报告,县纪委监委审核后销号处理,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防止“一转了之”。
通过两年来的探索努力,业务外信访问题的交办督办制度已初见成效。截至2020年11月15日,交办业务外信访举报件64件,办结42件,办结率65.63%,办结满意率88.1%;与此同时,也推动了业务内信访举报形势不断向好,2020年业务内信访总量同比下降40.93%。(长沙县纪委监委)
来源:清风网_廉洁文化网
编辑:闵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