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名执法者变成一名违法者,从一个党员干部变成一个被告人,我痛心疾首,无比内疚,夜不能寐……”近日,长沙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姜某犯受贿罪、徇私枉法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案,姜某当场忏悔,声泪俱下。
据悉,该案经长沙市纪委监委指定,由长沙县纪委监委进行立案审查调查,调查终结后移送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此次庭审,县公安局和司法局的百余名党员干部参与旁听,“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姜某作为在办案一线工作多年的‘老公安’,办了那么多案件,如今自己却成了案件当事人……”庭审后,一名公安民警感叹道,“同为公安系统的工作人员,我一定以案为鉴,不踩红线。”此次将警示教育课堂开进庭审现场,给旁听人员带来了警醒和触动。县司法局一名党员干部说道:“以前在警示教育基地看到的案例,都是播在荧幕上的、画在墙上的,今天这场警示教育课真真实实刻在心里了!”
近年来,长沙县纪委监委坚持做到审查调查到哪里,警示教育就跟到哪里,通过组织旁听庭审、制作警示教育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用足用好违纪违法干部典型案例资源,把警示教育作为党员干部必修课。
此次走进法院审判庭“听案”的还有县纪检监察干部,他们通过全程观看法庭讯问、调查、辩论等审理活动的“全景式”“零距离”现场庭审教学,不断提高证据调取和把控能力,提高案件办理质量。(长沙县纪委监委:许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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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许秀
编辑:闵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