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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国资委修订完善监管企业负责人综合绩效考核办法

来源:红网 作者:姜心玥 李汇 编辑:莫夏倩 2020-08-03 15: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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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8月3日讯(记者 姜心玥 通讯员 李汇)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以及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围绕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促进省属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湖南省国资委于近日修订完善了监管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办法。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是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的重要职能和抓手。党的十九大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明确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作出部署,明确要求全面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为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和激励约束作用,引导监管企业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履行责任使命,突出主业发展,强化科技创新,进一步深化改革,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省国资委坚持对标对表,强化战略引领,坚持问题导向,对绩效考核制度进行了进一步修订完善。

新修订的考核办法总体上呈现出“导向明确、指标多维、重点突出、奖惩分明”的特点。

第一,旗帜鲜明地提出考核导向,即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坚持服务国家和全省发展战略,坚持创新驱动,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第二,构建多维度的考核指标体系。年度考核指标包括质量效益、战略功能任务、创新驱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党建工作等五大类别。将战略功能任务指标单独体现,更加突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战略决策部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展现国企使命担当的要求。

第三,突出考核重点。统筹把握企业功能定位、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等因素,实施分类考核,差异化设置考核指标及分值权重。商业类企业重点考核效益贡献,年度质量效益指标主要包括利润总额、应交税金、净资产收益率、经济增加值;功能类企业重点考核企业战略功能任务完成情况,同时考核质量效益。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对科技进步要求高、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重、以及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类型企业的考核重点。

第四,加大奖惩力度。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个级别,进一步完善A、B、C级晋级标准和晋级限制条件,加大约束力度。严重亏损的企业,或连续两年大额亏损且减亏幅度不大的商业类企业,将直接定为D级。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薪酬、职务调整任免紧密挂钩,合理确定各级别企业绩效年薪调节系数分布区间,拉开差距,实现“业绩升,薪酬涨;业绩降,薪酬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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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姜心玥 李汇

编辑:莫夏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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