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湖南调整116项乡镇权力和责任 52事项赋权至乡镇(街道)

来源:红网 作者:刘玉先 编辑:闵美颖 2019-10-25 10:52:01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时刻10月25日讯(记者 刘玉先)近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和《湖南省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对116项乡镇权力和责任进行动态调整,并对乡镇(街道)进一步优化完善赋权事项进行指导,将52事项赋权至乡镇(街道),切实加大赋权力度。

此次调整涵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给付、行政强制等8大类乡镇权力和责任。通过直接赋权、委托下放、服务前移三种方式将52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赋予乡镇(街道)。

这52项事项涉及公安、民政、人社、残联、医保、自然资源、住建、城管、农业农村、生态环保、卫生健康、林业、应急管理等部门。

其中,临时救助待遇核定,城市、镇规划区内临时建设规划许可,临时建设违法的处罚,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的监管执法,对辖区内秸秆、垃圾等生物质焚烧的监管执法,生育服务证发放、绿化管理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违法行为的处罚,市政管理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等九个事项将直接赋权至乡镇(街道)。

文件要求,省市政务管理服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湖南省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和《湖南省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落地实施的统筹指导。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协调解决落地实施存在的问题困难。对需要提交省级层面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可由市级政务管理服务部门收集上报省级政务管理服务部门研究解决。

附件:

附件1 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doc

附件2 湖南省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doc


来源:红网

作者:刘玉先

编辑:闵美颖

本文为政务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gov.rednet.cn/content/2019/10/28/6156258.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政务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