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我们有事要向您反映!”刚一上班,六七个群众站在镇纪委办公室门前等候。
“老乡,别着急,请你们进来慢慢说。”王书记热情又耐心地倾听着。
“事情是这样的,我们组里四十五亩烤烟田在去年下半年因没水灌溉而没能发包出去,我们损失了9000多元!”一个年长的老前辈气愤的说。
“都是我们村委刘会计的责任!刘会计在担任村委会计之前是大平组的组长。组干部换届后,组里仍有部分集体资金仍然还留在他身上。新任刘组长找他拿钱去交电费用于抽水灌溉,刘会计表示拒绝,最终导致我们这45亩田种完烤烟之后没水灌溉就没再种晚稻了,村民损失惨重呀!”一个长满络腮胡子的中年男子补充道。
经初核,村民反映的基本属实,刘会计对此事负直接责任。通过组织教育,刘会计及时进行了组账移交,并将9000元损失赔偿给了村民。
“书记,我又没贪污,而且我也主动承担了经济损失,怎么就要还要对我问责?”村委会传来激烈的争辩声。刘会计拿到《问责决定书》之后十分委屈和不平。
“针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岂能一赔了之!”王书记表情变得严肃起来。
“你与新任组干部没有完全搞好交接,工作存在失职。给老百姓造成了损失,在群众中也造成了不良影响,所以还是要对你进行问责。但鉴于你在线索初核过程中,能够积极配合组织调查,主动承担经济损失,及时将损失赔给了老百姓,并正式移交了组里账务,老百姓对处理结果也表示满意,所以经集体研究,对你从轻问责,希望你以后一定要吸取教训!”王书记一边耐心地做工作,一边带领他学习了相关问责文件。
通过学习和教育,刘会计终于醒悟,并心有余悸地说,“我以前以为只要自己不贪污就可以了,现在看来,一些看似很小的事情如果没有处理好,给老百姓造成损失也会被问责。感谢组织对我的关心和教育,我以后一定要引以为戒,不会像这次这么麻痹大意了。”
“作为基层工作者,要时刻谨记群众利益无小事,事事都关系着干部形象和干群关系啊!”王书记语重心长地说。(桂阳县方元镇:郭鹏程)
来源:清风杂志社
编辑:刘郁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