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你局在办理史某等人开设赌场一案过程中,存在未追究同案相关人员涉嫌开设赌场等问题,现对你单位提出如下监察建议……”前不久,桂阳县监委向该县公安局发出一份监察建议书。
据悉,桂阳县监委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精神,根据“三必问六必查”的工作要求,对近年来全县涉黑涉恶案件进行了深挖细查,在核查中发现县公安局对史某等人涉嫌开设赌场罪立案侦查,但是未追究同案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等问题,桂阳县监委向桂阳县公安局发出监察建议书,要求尽依法处理该案,并建议出台相应机制,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收到监察建议书后,桂阳县公安局组织相关人员立刻行动,立即对该案及涉黑涉恶相关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并趁此次整改之机建立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长效机制。
今年以来,桂阳县纪委监委结合日常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以及信访举报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隐患,梳理问题清单,深挖问题背后的原因,找准漏洞,向有关单位提出“制度性”整改建议。桂阳县监委不断发挥监察建议“督办”效果,精准把脉监督单位制度漏洞,倒逼责任部门及时查漏补缺。
“监察建议不应该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偏方,而应该是一剂既能治标又能治本的良方,还要常抓不懈。”桂阳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监察建议得到落实是监察建议书发出的目的,如果对于整改建议不闻不问,或者虽然按照要求出台了制度,但束之高阁,那么监察建议书就只是‘一纸公文’。”
为此,桂阳县纪委监委对于发放的监察建议书,及时开展“回头看”行动,及时了解和掌握接受建议单位对监察建议的采纳和落实整改情况,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进行严肃问责,并做好后半篇文章,切实让监察建议发挥更大的威力。(桂阳县纪委监委:杨庆)
来源:清风杂志社
作者:杨庆
编辑:陈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