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坚决服从组织的决定,也感谢组织的教育和帮助,是我忘了初心对不起党,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后要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并接受群众的监督……”日前,在桂阳县四里镇船形村党支部召开的警示教育党员大会上,该镇纪委负责同志宣布了给予黄某付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黄某付一脸羞愧、后悔不已。这是该县做好纪律处分“后半篇文章”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为了进一步做好纪律处分“后半篇文章”,增强警示教育的震慑力,该县纪委监委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构实行“一案一会”,提升警示教育针对性,坚持每查处一起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都要到违纪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当场通报案情,宣布处分决定,受处分人员现场检讨并表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结合自身履职情况谈思想认识、教育体会等形式,将案件“回放”,让处分决定“一张纸”变成一堂让人警醒的廉政课。
“身为村支书,党员意识淡薄,心存侥幸心理,以虚报、冒领的手段骗取钱款合伙私分的事情是违反了廉洁纪律,极不应该。”警示教育大会后,该村党员黄某亮发出感慨。
据悉,今年以来,该县共召开警示教育大会72次,600余名党员干部接受了警示教育。(桂阳县纪委监委:杨庆、廖竹)
来源:清风杂志社
作者:杨庆 廖竹
编辑:陈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