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顾胡某某夫妻在长期居住地有房的事实,让其享受了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确实浪费了国家资源,对其他贫困户和村民不公……”6月25日,桃江县松木塘镇南河冲村村支书刘云安和南河冲村扶贫专干文献安,在得知因落实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走样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决定时,这样向工作人员反省到。
今年4月至7月,根据省专治办“一季一专题”统一部署,桃江县纪委监委对该县2016年以来实施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进行了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
检查组采取调阅资料、信息比对、上门询问、走访调查、实地查看等方式,从贫困户识贫是否准确、原居住地周边环境、旧屋拆除复垦、新屋质量和搬迁入住、补贴资金、工程招投标及实施过程和款项拨付、后续基础设施和帮扶等方面着手,调查有无优亲厚友、贪污侵占、截留私分、围标串标、虚报工程等侵犯贫困户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以及把关审核不严、政策落实走样、资金拨付不及时等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开展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桃江县在2016年以来共有15个乡镇的518户1734名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了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此次集中治理和监督检查总共抽调15名工作人员,以5人为一组,分三组赴不同的乡镇展开检查。截止至7月9日,共发现问题线索8条,党纪政务处分5人,诫勉谈话4人,责令检查2人,提醒谈话2人,发布通报2期。(桃江县纪委监委:黄芬、王艳)
来源:清风杂志社
作者:黄芬 王艳
编辑:陈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