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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三个监督”护航“基层减负”

来源:清风杂志社 作者:谭雄 编辑:陈靖 2019-07-19 16: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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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初,党中央明确提出将2019年作为“基层减负年”。湖南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体会议指出,要认真落实基层减负年要求,坚决防止把应由上级部门担负的职责“甩锅”给基层,切实为基层减负松绑。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在我国政权架构中,乡镇一级处于最末端,因编制等原因,往往一个办公室要对接好几个县直部门,工作难以专职,而各种工作任务叠加、各种检查交错,导致基层工作应接不暇。而乡镇一级又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最前沿”,乡镇干部做得好坏与否,直接影响政策成效以及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要想让乡镇最大程度将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人民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就必须将不必要的考核、不必要的检查、不必要的责任等从乡镇“头上”拿开,把基层干部从一些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从而充分释放乡镇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与活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基层减负,中央有要求、现实有需要、基层有期盼,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于做好关键人、关键事、关键时的监督,推动基层减负“减”到实处、收到实效。

监督好关键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抓住“关键少数”,破解监督难题。要加强对“一把手”监督。“一把手”做法作风最易产生示范效应,要充分发挥纪律、检查、派驻、巡视巡察“四个监督”作用,推动“一把手”作风更硬、更优。要加强对班子成员监督。班子成员作风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工作成效,要通过党内监督、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等方法推动作风更实、更强。要加强对重要岗位负责人监督。在县直机关,很多股长是政策的直接执行者,加强对这一层次干部监督,能产生直接效果。

监督好关键事。纪检监察机关要将监督触角切实延伸至重要事项上,确保不偏向、不走样。要加强对责任划分的监督。该县直部门单位负责的,坚决防止以“属地管理”为借口,变相向地方和基层推卸责任。要加强对文件和会议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监督推动减少文件数和会议数,坚决压缩文件篇幅,坚决少开会、开短会,开管用的会。加强对传达落实情况监督。监督推动各级各单位严格控制“一票否决”事项,不得随意要求基层填表报数、层层报材料,不得“一刀切”式要求“留痕”。

监督好关键时。关键时刻的监督,能起到更好的效果。要紧盯政策制定时。纪委监委要加强对同级党委、政府的监督,确保涉及整个地区、整个行业的重大政策符合党中央“基层减负年”精神。要紧盯检查调研时。充分发挥各层次纪检监察力量,杜绝重“痕”不重“绩”、留“迹”不留“心”的检查,杜绝不深入、不细致、不认真、难受实效的调研。要紧盯问责时。要监督推动相关部门深入调查,切实掌握实情,坚决杜绝把问责作为推卸责任“挡箭牌”的现象。(新宁县纪委监委:谭雄)

来源:清风杂志社

作者:谭雄

编辑:陈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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