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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一江碧水 湖南全面开展长江经济带废弃矿山生态修复

来源:红网 编辑:闵美颖 2019-07-04 08:4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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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7月3日讯(记者 杨朝文 通讯员 易梦佳)日前,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开展我省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湘自然资办发〔2019〕69号),要求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全省长江干流及湘江两岸各10公里范围内,特别是“三区两线”直观可视范围内,视觉污染、水土流失严重、容易引发地质灾害的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任务,落实“守护好一江碧水”,努力打造“清水长廊”,实现“清水入湘、清水出湖”。

目前,湖南省已完成省级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将省级遥感解译核实图斑、核实表、档案表下发至各相关市州、县市区,要求各地按照规定的各矿山修复任务,按照“一矿一策”的要求,细化各矿山具体修复措施,建立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台账表,制定本地区实施细则,在今年7月底前完成审查并报省级备案。

按照生态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基本原则,遵循“保证生态安全、突出生态功能、兼顾生态景观”的秩序,因地制宜、一矿一策、分类推进制定修复方案。今年5月,省自然资源厅组织19个核查小组对自然资源部下发的859个废弃露天矿山(点)进行逐点实地核查,建立各矿山(点)生态修复档案。对于可自然恢复的,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对于需采取工程修复的,宜建则建,宜田则田,宜林则林,宜水则水。针对图斑相对集中、问题类型相似的,划成较大的修复区块,科学、系统的分类进行修复。

通知要求,各地要成立以各级政府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共同责任人的专门班子,明确分工,抓好责任落实。实行“月督导、季调度、年考核”的考评机制和监管体系,各地每季度通过自然资源部信息系统提交矿山生态修复进展情况数据,省级不定期进行随机抽查。要求各地严格执行中央财政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简化程序、减少环节,确保资金足额及时有效落地,聚焦精力财力于项目实施。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加强与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生态环境、住建等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将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与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地质灾害治理等有机结合,积极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矿山生态修复新模式,创新投融资机制,聚合各类资金投入,打好组合拳,共同推进修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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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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