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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县森林公安局局长、汝城县公安局副局长曹滔海被“双开”

来源: 清风杂志社 编辑:陈靖 2019-05-30 16:5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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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汝城县委批准,汝城县纪委监委对汝城县森林公安局局长、汝城县公安局副局长曹滔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曹滔海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红包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处置涉案财物;违反群众纪律,纵容包庇恶势力团伙,充当“保护伞”,侵害群众利益;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长期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徇私枉法,收受他人贿赂。

曹滔海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的宗旨,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目无法纪,心无敬畏,利用职务之便,徇私枉法,收受贿赂,数额巨大,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徇私枉法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汝城县纪委常委会、监察委领导办公会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曹滔海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对涉嫌犯罪取得的财物随案移送。(汝城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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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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