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岳阳5月23日讯(通讯员 肖世胤)“让不干事的没有脸面,让干得差的浮出水面,让干得好的登上台面”。今年来,岳阳市岳阳楼区委巡察办出台《区委巡察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对派出的巡察组及巡察干部实行一轮一考核,一年一表彰。通过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杜绝“干好干坏一个样”,在巡察组内形成了想干事干成事的新风尚。
细化方案,用好“指挥棒”。考核办法围绕政治巡察的工作定位,从巡察报告质量、问题线索底稿、作风纪律、问题及问题线索移交等方面,对参与巡察的巡察组工作情况进行客观公正量化打分。突出巡察报告和移交问题线索两个重点,巡察报告要求紧扣政治巡察,内容充实,结构严谨,由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和成员进行评分。巡察组每移交1件科级干部问题线索加5分,被立案调查的再加20分;移交1件一般干部问题线索加3分,被立案调查的再加15分。同时,对巡察期间违反相关纪律的进行扣分,对重大问题漏报、瞒报的实行一票否决。通过全面的考核评分,使考核办法成为做好巡察工作的“指挥棒”。
奖励先进,定好“风向标”。巡察组长年度考核得分为当年所带领巡察组绩效考核得分的平均分,分数最高的巡察组长评为优秀,并在年度考核中向组织部门推荐评定为优秀。巡察干部考评根据日常工作实际,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每组评选一人,由组内集体评定,其他等次由组长评定。年底从各巡察组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巡察干部中评选年度巡察工作先进个人。对考评为不合格的巡察干部,剔出巡察人才库,并将结果通报组织、人事部门和被抽调单位。通过奖励先进,让优秀巡察干部成为激励干事创业的“风向标”。
提升质效,当好“催化剂”。实施绩效考核以来,巡察组和巡察干部的责任意识明显提高,工作状态明显改善,区委第四、五轮巡察过程中,各巡察组发现问题和收集问题线索较前三轮的平均数量分别提高36%、35%,巡察工作的质效有很大的提升。通过绩效考核,激励了全体巡察干部提振精神、自我加压、争先创优,增强了巡察工作的动力、活力和创新力,也进一步推动了岳阳楼区巡察工作提质增效,成为了区委更好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的“催化剂”。
来源:红网岳阳站
作者:肖世胤
编辑:钟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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