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县纪委监委与县人民检察院联合会签了《关于建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深入开展、切实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通过《意见》细则,祁阳县纪委监委与县人民检察院建立三项工作机制: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明确了检察机关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时,发现问题线索属于监察机关范围或应当由监察机关处理的事项时,应及时移送监察机关。同时明确好监察机关在办理案件时,发现有相关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问题线索属于检察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检察机关。日常联络专题会议机制。建立联络员制度,双方各自指派专人担任联络员,负责相关案件线索的受理、登记、管理、移送、反馈及日常沟通协调工作。并建立专题会议制度,根据实际需要,定期或随时召开专题会议,及时通报分析办案中的工作情况,共同商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案件结果反馈协助机制。对于移送的问题线索,双方应及时调查核实,对调查结果应书面反馈对方。双方在查办辖区内公益诉讼领域侵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线索时,可根据工作需要,互邀对方派员参与,受到邀请一方应当及时派员参加,予以协助支持,形成工作合力。
“县纪委监委与县检察院将紧紧依托《意见》建立的协作平台,加强对严重侵害公益行为的法律监督,践行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发展理念,合力为社会公共利益护航,推进祁阳县高质量发展。”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主任廖道南表示。(祁纪宣)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陈靖
本文为政务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