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城市纪委监委干部在核实反映“襄阳市花鼓戏剧团违规公款吃喝”的信访件时,找出了去年4月份该剧团连续收到市外一家同行业单位的5张公函。这个月平均每6天就宴请对方一次。原来,该剧团隔三差五就组织聚餐,为让这些餐费“合理”入账,他们与同行单位“换手抓痒”,互相给空白公函报销。(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9-04-30)
“公函”是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间商洽和联系工作时使用的一种文体,主要用于公务往来和接待费用报销。《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党的十八大后首次为公务接待划出了“红线”。
长期以来,公款吃喝的不良风气积习甚深,“舌尖上的腐败”更备受诟病。像襄阳市花鼓戏剧团“马甲公函”现象也并非孤案。安徽省五河县杨庵农场原场长、党支部副书记裴某和党支部原书记陈某习惯在饭店酒桌“办公”,酒足饭饱之后再商谈业务。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原院长武红军,曾在传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会议上公然宣称“吃吃喝喝不是个事儿”。湖南省安化县公安局曾专程到贵州采购600瓶白酒,仅半年时间,这些白酒就被局机关食堂用于112次内部公款吃喝和无公函接待消费……
党的十八大后,“八项规定”深得民心,公款吃喝问题一定程度上得到有效遏制。然树欲静而风不止,严令当前,仍不乏一些“吃货官员”通过“旁门左道”报销公款吃喝费用,这些“空白公函”公然成了公款吃喝的“通行证”。
党的十八大后,这种通过互换“空白接待函”相互“掩护”的违规公款吃喝,本身就带有强烈的主动性、目的性和对抗性。从更高的政治站位来看,不仅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阳奉阴违,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而且助长腐朽糜烂的特权思想和铺张浪费的不良风气,更严重败坏党和政府形象,是党的十九大以后,违规公款吃喝中的“高级腐”。
当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彻底破解类似吃“互换空白公函”的“高级腐”并非一日之功、一役之劳。仍需各级纪检监察干部们擦亮眼睛,紧盯变异“公函”,实施精准监督靶向治疗,坚持一案双查、一案多查,坚决把纪律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驰而不息正风肃纪,让“马甲公函”难于遁形。(古丈县纪委监委 田宏贵)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陈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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