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高兴来参加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中心组织的“中国廉政建设新思路”理论研讨会。我是比较早就参加清华大学关于廉政理论和实践方面的研究,2002年到2004年我还受聘担任过清华大学廉政研究室的兼职研究员。我在中纪委和中央办公厅工作期间,也一直和清华大学的老师一起参加过相关活动。
在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夕,我们研究“中国廉政建设新思路”,就有一种提前为十九大及之后的廉政建设出谋划策的意味。这是中国新型智库应当努力的方向。
我今天的题目是“中国廉政建设的特色和路径”,主要讲三个观点。
一、中国廉政建设应当体现中国政治和政党制度的特色
改革开放近40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国际地位的上升,我国在各个方面在向美国和西方大量学习之后,出现了螺旋式上升的回归。
我的感觉是,尤其是2017年7月金融工作会议之后,人们突然发现,我们自己向美国和西方学习的最后一块样板,主要是金融创新、金融杠杆等各种金融衍生品,由于它的设计本意都是为美国和西方利益服务的,我们照搬后使用起来往往会出现巨大的金融系统性风险。因此,中央毅然决定按照中国自己的情况来搞。可能这是最后一块阵地的完美回归。
这说明,现在我们在吸收世界文明优秀成果的基础上,无论是中国的政治、经济、社会问题,都不能盲目照搬,都要从中国的实际情况来考虑,按照自己的理论、道路、制度、文化出发来把握。中国的廉政建设同样必须考虑如何体现中国特色。
比如,中国共产党是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政党,没有自己的任何私利,而不是代表某一个利益集团,不是只顾眼前利益和局部利益,所以能够做到全国一盘棋,可以兼顾局部和整体、近期和中长期利益的结合。最近有的地区某个政党的党产问题被对手党抓住不放,搞得很难受。而我们中国共产党从来就不准利用政治权力来谋取政党利益,这在党章上都是明确规定的。上世纪90年代的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不准经商就是这样的道理,这次军队体制改革也是同样的道理。
我们党只有人民的利益,不允许有某个政党或者某一集团存在自己的特殊利益。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1月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强调:“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决不能依据地位、财富、关系分配政治权力!”应当说,这就是中国廉政建设的大背景。
又如,中国共产党是长期执政的党,所以中国党和政府是无限政府,他要考虑的是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要考虑的是长治久安。那么,在我们党的建设中,就必须把反腐败斗争放在突出的位置,通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来解决自身的问题。而不可能像西方那样,通过你上台我下台轮流执政,来使自己的负面资产清零。这也是我们党始终把反腐败斗争放在党的建设重要位置的一个大背景。
再如,因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我们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根本政治制度,是上有一个屋顶、下有几个支柱的设计。那么我们的权力结构就不能是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不能是三权直接通天。而是在不同权力主体中体现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设。因为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政治原则是民主集中制,那么,就意味着不能只有体现选票的选举权,还要体现不同阶层主张的协商权和执政党的领导权。这也是我国廉政建设的大背景。
所以,我们要利用和借鉴世界上一切有利于我们自身发展的优秀文明成果,包括制度文明成果和廉政建设的成果,但一定要充分考虑如何在中国这块土地上落地生根,体现中国特色,并使之健康成长。
之前我们在起草文件过程中曾经议论过,当年我们的老一辈领导人设计的中国政治制度,现在越来越觉得太有远见了。一些人认为我国的制度是传统的政治制度,而不是现代的民主制度。这是不对的。实际上我国的政治制度,恰恰就是在中国传统的基础上,经过鸦片战争后100多年各种政治争斗的洗礼后形成的,是中国传统和现代相结合、东西方文明相融合的制度,真正是历史的选择和人民的选择,既能广泛地收集人民的意见和建议,又能集中地形成国家意志,适宜生长在中国这块土地上。
二、中国将在2035年左右把腐败遏制在可能的最低水平
我1993年曾在人民日报《内参》和北京《前线》杂志撰文预测,从1980年代改革开放初期开始,到2020年左右中国实现经济体制和社会结构的基本定型和完善为止,在这40年之间,中国的腐败将呈现“低—高—低”的抛物线趋势。这条抛物状曲线的高峰大约在2000年左右,之后将会有一个5年至10年左右的“高峰平台”,到2020年使腐败得到有效遏制。
当时的主要根据有两个,一个是我国正在大规模地进行现代化建设尤其是基本建设,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和经济结构的双重转换时期,这是腐败高发的根本原因;二是当时党中央特别是邓小平同志提出,要在90年代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然后再用20年左右的时间使这一体制更加定型和完善。现在看来,要在2020年左右把中国的腐败全面遏制住,当时的预计还是过于乐观了一些。
从十八大之后这几年的情况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党员干部进行纪律处分的数量大量增加,2016年达到41.5万人,是我们党的历史上受党纪处分的党员最多的时期;移送检察机关侦查的案件数量,近年都是在5万件左右。可以说,这两项数字现在基本上已经达到了峰值。估计再有10多年的时间,也就是到2035年左右,中国的腐败问题就能够遏制在可能的最低水平。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说过的“必定会迎来海晏河清的那一天”,应当会真正成为现实。
我说中国将在10多年时间里把腐败问题遏制在可能的最低水平,主要有三个方面的依据。
第一,从党中央反腐败力度看,随着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通过多年大规模的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清扫,腐败增量已经得到有效遏制,毕竟胆大妄为、顶风作案的是极少数;腐败存量也会逐步减少,因为随着十九大之后的继续反复打扫,一些潜伏深、隐蔽性强的腐败分子,也会逐渐暴露在阳光之下。同时,党的建设特别是纪律建设的强化,党内和社会上的政治生态的优化,等等,也可以为反腐败形成良好的政治舆论和社会环境。
第二,从腐败产生的体制制度看,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日益完善和基本定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日益健全,产生腐败的体制性制度性因素就能够得到比较有效的解决。特别是通过国家监察体制的改革,解决了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中存在的许多弊端,形成对所有公权力监督的全覆盖,这对有效治理腐败的作用也很大。
第三,从我国城镇化的水平看,再有10多年的时间,中国的城镇化水平将达到70%以上,我国将基本达到发达国家水平。2016年我国的城镇化水平已经是57.35%,这些年基本上以每年1%多的速度增长。如果我国城镇化水平达到70-80%的国际水平,那么我国已经基本实现现代化,国家的基本建设规模将大大减少,运行也将更加规范。
同时,从透明国际的情况看,清廉指数最高的前20名都是发达的国家和地区。这也说明,要把腐败控制在最低水平,经济发展水平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前提。
三、党的十九大以后应当在全国范围开展“基层清洁行动”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应当说,十八大以来打“老虎”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到2017年上半年,全国共查处了270多件中管以上干部的案件,令世人惊叹。同时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治理也没有放松,取得了好的成绩。
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讲,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体现了反腐倡廉从重点向全面拓展。经过这一年多基层治理“微腐败”的实践,反映了中央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现在关键就是继续抓好落实,推动反腐倡廉进一步向基层延伸,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
党的十八大提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就全党而言,“建设廉洁政治”就是反腐倡廉的长远目标。这几年一些地方在反腐倡廉基层治理实践中,也提出和创造出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我们应当借鉴。比如一些地方提出的基层党风政风“清洁行动”、“护根行动”,等等,来推进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我觉得,在总结全国基层反腐倡廉实践的基础上,十九大以后能否提出“开展基层清洁行动,营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这样的具体化目标,作为基层治理的旗帜和行动纲领。这样就可以把基层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清洁,同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要求整合起来。这样的主题可能更加突出,内涵更简洁鲜明,更加契合实际,就更有号召力和影响力。(作者李雪勤同志系中央纪委原研究室主任、中央第八巡视组原副组长,本文系作者于2017年9月9日在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中心组织的“中国廉政建设新思路”理论研讨会上的发言稿,作者对个别地方作了修改)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陈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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