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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仙区:庭审现场的警示教育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陈靖 2019-04-12 16:4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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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忏悔,我对不起党和组织的培养,对不起家人……”在最后陈述环节,被告人李石平哽咽地说道。3月26日上午,苏仙区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被告人李石平涉嫌单位受贿罪、贪污罪、受贿罪一案。苏仙区纪委区监委组织区人社局、交通局、公路局等单位共计50余名党员干部现场旁听了本次庭审,“零距离”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2007年至案发前,被告人李石平利用其担任郴州市人防办助理调研员、党组成员、副主任等职务,负责市人防办财务工作的职务便利,单独或者伙同他人,实施了单位受贿、贪污、受贿等多项犯罪行为。庭审中,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李石平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忏悔,并表示愿意接受司法机关判罚。随后,法庭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日宣判

“这次旁听让我感触颇深,再一次警示我们党员干部要不忘初心,任何时候都不能放任贪念滋生,无视党纪国法。一定要坚守初心、坚守底线”。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党员干部对这种“零距离”的警示教育感慨良多,纷纷表示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始终敬畏纪律、敬畏法律,奉公守法。(苏仙区纪委区监委)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陈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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