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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三剑合一”决战扶贫领域专项治理“三大硬仗”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余达 编辑:陈靖 2019-03-29 17: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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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刘某清在任新宁县高桥镇双江村党支部书记,黄某红在任党支部委员、村委会秘书兼报账员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该村于2014年至2017年采取收入不入账、虚假报账方式,私设“小金库”37024元,用于村开餐、慰问困难村民、购买日常用品、发放村干部误工补助等开支,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1月,刘某清,黄某红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领取的违纪资金予以收缴。”这是新宁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新宁县纪委监委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县委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强力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特别是今年以来,按照邵阳市纪委监委的统一部署,开展“信访大起底、线索大排查、案件大查处、问题大解决”专项行动,并结合“一季一专题”,细筛严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对本县2016-2018年度省市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和惠农资金进行了重点督查,确保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查处全覆盖、零容忍。据统计,2019年一季度,该县受理和发现扶贫领域各类违纪违规问题线159条,立案50件,查处54人 ,其中党纪政务处分38人,组织处理18人,追缴资金355.51万元,退还群众资金44.7万元,公开曝光38人。

“信访大起底”,推动信访处置做细做实

今年3月初,该县纪委监委部署开展扶贫领域“信访大起底、线索大排查、案件大查处、问题大解决”专项行动,通过对本地、本监督单位近三年以来受理反映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信访举报进行“回头看”,采取查台账、查系统、查报表的方式认真核对和全面梳理。同时,建立落实文件、畅通渠道、专项行动“三位一体”机制,做细做好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受理处置工作。

一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相关会议精神,特别是全省贫困县纪委书记例会精神,重点抓好《湖南省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关于开展扶贫领域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专项办理三年工作方案》《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等文件的落实,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办理扶贫领域信访。

另一方面,构建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举报平台,畅通举报渠道。在全县16个乡镇及委机关设立设施完善的信访接待室,安排专人接待来访群众。在新宁廉政网设立“我要举报”和“纪委书记信箱”,在“三湘e监督”等微信公众号平台设置“我要举报”菜单。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督”平台作用,强化信息公开公示和比对碰撞。同时,以问题线索“零暂存”、腐败行为“零容忍”、信访问题“零增长”为目标,先后开展农村信访举报集中清理专项行动、“一季一专题”和“信访大起底、线索大排查、案件大查处、问题大解决”专项治理,做到查办一批案件,规范一个领域。

该县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行扶贫领域信访问题“问题上墙”工作机制,落实包案督办工作要求,倒逼干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群众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2017年5月,有群众反映该县林业局个别领导及林场场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经查,该县林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阳某,县林业局林业要素市场办公室主任王某、县金子岭国有林场场长陈某三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水庙镇火星村村民自发造林、抚育、管护的山场置换月塘村等退耕还林项目,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资金8万余元,并进行私分。2017年8月,三人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违纪款予以追缴。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问题的发现,群众起到了重要作用。所以,我们不仅要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县乡一体化’的作用,更要发挥群众在日常监督中发现违纪违规问题的作用。这样,既有利于纪检监察机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也有利于提升政府公信力,提升群众满意度。”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

据统计,2016年至2019年2月,该县共受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388件,办结 377件,党纪政务立案88件,组织处理126人,党纪政务处分92人。令人高兴的是,信访举报首次呈现下降趋势。“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我县2018年扶贫领域信访量较2017年下降22%。”面对这来之不易的成绩,该县纪委分管信访工作的负责人高兴地说。“下一步,我们要建立起举报受理、信访处置、分析研究‘三位一体’的扶贫领域信访处置长效机制。围绕脱贫攻坚工作,开展综合分析调研,及时了解涉及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实行一季一分析、半年一总结、年终深研究,对规律性、典型性、苗头性问题进行剖析,提出有针对性、管常管长的对策建议。”

“案件大查处”,做到查处问责“零容忍”

2018年12月,有群众信访举报该县回龙寺镇军田村支部书记邹某存在贪污项目款、贪污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扶贫工作优亲厚友的问题。经调查核实,邹某并没有贪污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但存在对村民违规领取生态公益林补助金(2014年已退回村账)、扶贫工作把关不严的问题。2018年12月,邹某仍然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像上述这种“小问题”,该县仍坚持执纪从严,综合实践“四种形态”,做到高压惩治,“零容忍”。

一方面,该县坚持以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统揽全县监督执纪工作全局,通过集中培训、会议传达、监督检查等方式旗帜鲜明亮态度、持续加压促作为,推动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聚焦重点、主动出击、迅速行动,对扶贫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一律从严从重从快处理,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围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惩治,先后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四治四提”“禁赌限牌”、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

另一方面,持续深入推进县乡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建设,强化县纪委监委对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工作力量的统一调度和使用,将全县16个乡镇、1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划分为6个片区(联组),通过联合办信办案、交叉检查、项目管理、例会讲评、综合考核等,围绕有效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加强横向联动协作,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力量整合、工作同促,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更深入、更有力。

据统计,近三年来,该县共受理和发现扶贫领域各类违纪违规问题线1426条,立案269件,查处人数473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22人,组织处理264人,追缴资金980.14万元,退还群众资金126.6万元,点名公开曝光200人。1名镇党委书记被免职处理,2名镇长和1名镇党委副书记被警告处分,1名镇政协工联委主任被延长试用期,该县水庙镇原官田村村支部书记杨武助套取扶贫资金案还被省、市纪委选作图文纪实报道。

“问题大解决”,推动问题整改求实求效

“我们老百姓反映的问题,没想到县纪委监委这么快就公布了处理结果,并帮助我们解决了问题,效率真是高。”2018年12月,该县纪委监委通报了对金石镇安监环保规划建设服务站三名工作人员违纪行为的处理情况。

“李某身为金石镇安监环保规划建设服务站站长,李某明、倪某连身为金石镇安监环保规划建设服务站副站长,三人违反工作纪律,在金石镇水头村的扶贫建档立卡四类人员D级危房进行督查验收时,工作日中与D级危房改造户、村干部等中餐饮酒,并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2月,李某、李某明、倪某连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这也是新宁县纪委监委重拳出击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以来查处的又一个典型案例。

近年来,新宁县通过强化部署、督查督办和“回头看”等措施,有效推动脱贫攻坚问题的整改落实。为加强对问题整改情况的检查督促,该县按照专项治理及督查检查建立的问题清单建立了整改台账,明确整改的责任主体、整改时限及问题整改督查机构,实行问题清单销号管理,对督查中发现能立行立改的问题,现场督促整改,对需要采取措施长期坚持整改的,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销号。

一方面,该县针对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及各类监督检查反馈的我县脱贫攻坚相关问题,县委切实担起整改工作主体责任,专题研究整改落实工作,县纪委监委专题调度、专项检查,推动落实。成立中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整改工作督查领导小组,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认领64个问题(涉及扶贫领域5个,已全部整改到位)并按时间节点按要求整改到位或取得阶段性成效,出台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整治文山会海等42项制度规定。涉及县纪委监委监督责任方面的17个具体问题(含扶贫领域问题3个)全部按期整改到位。对市委巡察及其他各类监督检查所发现的问题,通过迅速分析研判、迅速调查研究、迅速检查推动,促使整改落实。

另一方面,加强巡察监督。截至2018年年底,县委已完成5轮对22个单位党组织常规巡察,发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3件,办结17件,组织处理11人,党纪处分9人。

该县还清理发现,近三年来,扶贫领域存在识别不精准、项目推进慢、资金管理不到位等相关问题共计9大类 586个,已整改完毕581个,整改完成率99.1%,其他5个正在整改之中。

“我们要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对巡察、督查反馈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坚持问题导向,做到排查再深入、整改再强化、成效再评估,有效推动问题整改销号。”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对扶贫领域问题整治没有最大力度,只有更大力度,确保问题一个不留,整改全部到位。“下一步,我们不仅要规范扶贫领域和作风问题线索办理程序,更要注重问题的整改实效。由党风政风监督室和专治办对扶贫领域立案件建立查处台账,统一跟踪办理,每件案件承办部门、案情、处理人员情况、处分执行情况在台账上一目了然,件件明白。”对限期整改不达标的责任主体列入专项督查项目,并同时报县委、政府及分管联系领导,确保扶贫领域问题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据介绍,目前,该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改率达100%,实现问题整改“无死角”。(新宁县纪委监委 余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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