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人大立法计划和有关程序要求,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厅修改完善形成了《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简称“《送审稿》”,见附件)。 为提高立法质量,现再次征求对《送审稿》的修改意见。修改意见须有针对性,并请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据。请将修改意见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于2019年4月14日前反馈至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
联系人: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 段晓丽
电 话(兼传真):0731-85698178
邮 箱:hbtfxc605@163.com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3月25日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朱婷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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