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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恒刚:党的需要就是我的选择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龙志飞 编辑:陈靖 2019-03-26 17: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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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宁县纪委监委驻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刘恒刚收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的“荣誉天平奖章”。与刘恒刚同办公室的同志很疑惑,纪检监察干部获得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的“荣誉天平奖章”,这是怎么回事?

原来,“荣誉天平奖章”是最高人民法院表彰在人民法院工作累计满三十年、为人民法院工作做出贡献的干警。刘恒刚同志从1981年高中毕业就进入军校学习,1987年从部队转业到地方工作后,一直在法院系统工作。直到2017年监察体制改革,才调至新宁县纪委监委,担任驻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组长。他是我县第一个获得“荣誉天平奖章”的纪检监察干部。

在问及为什么愿意到纪委工作时,他说:“人不能把物质作为唯一追求,应该有自己的使命和职责。这就好比花儿,绽放就是它的使命。我是一名共产党员就应该听党的话,为党分忧,党的需要就是我的选择,也是我的使命。组织安排我来纪委,我必须义无反顾。”

调到县纪委监委后,刘恒刚的月工资比在县法院时少了1500多,工资减少并没有消减他对工作的热情,相反,他的积极性更高,干劲更足。新岗位工作任务多、压力大,但他仍每天挤时间来学习,学《监察法》《宪法》等法律法规,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党纪条规,以求更快适应新岗位。边学边做笔记,加深记忆,还将学习感悟和工作心得写下来,形成日记。到现在为止,他的学习笔记和日记堆成了厚厚的一摞。虽年满54周岁,却有着40岁人的帅气和令人艳羡的八块腹肌,能够毫无障碍地阅读全英文版的文学报刊杂志。锻炼、学习和记日记是他长久坚持的好习惯。三十年来如一日,雷打不动、从不间断。严苛的自律和良好行为习惯,让他收获了累累硕果,去年,他参加“天下第一考”——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一次性通过,拿到了A证;前几天又获得了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的“荣誉天平奖章”。

党的需要就是我的选择,服从是共产党员的使命,刘恒刚同志以实际行动践行着一个共产党员的使命与担当。(新宁县纪委监委 龙志飞)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龙志飞

编辑:陈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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