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原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监督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速冻食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等6大类食品64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608批次、不合格34批次(见附件)。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郴州市北湖区十全十美餐厅销售的碱面、郴州市苏仙区阿松沙县小吃店销售的碱面、江华瑶族自治县赵记美味早餐店销售的湿面、汝城县南粉北面餐饮店销售的面条、资兴市杨裕兴面馆销售的碱面、永州市零陵区香香酸辣粉店销售的手工湿面、宁远县财富小吃店销售的面条、新田县老兵饺子馆销售的面条、永兴县千里香馄饨店销售的碱面、永州市建都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凤凰园分店销售的湿面条均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检验机构均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二、道县金牌榨油坊生产的花生油检出黄曲霉毒素B₁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三、蓝山康嘉广场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长沙节节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奶油馒头检出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四、永州市建都超市有限责任公司二分店销售的标称长沙县新起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长沙蛋蛋肠(香辣味)、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宁远店销售的标称沈阳永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哈尔滨风味红肠(肉灌制品)、湖南省嘉家福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临武县嘉家福连锁店销售的标称湘潭市润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野山椒土鸡爪(辐照产品)、临武县盛达超市有限公司城东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双汇集团•宜昌双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烩菜香肠、祁东县天虹超市销售的标称安阳市诺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早餐肠、衡阳市万家惠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长沙市心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脆骨均检出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检验机构均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五、衡阳市蒸湘区欧泽平腊味摊销售的腊肉检出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六、宁远华贸萨维尔世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省竹韵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腐竹检出铝的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七、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双牌店销售的芹菜、衡山县九福祥百货金盛店销售的芹菜、衡阳市珠晖区衡州市场农贸厅(经营者:陆魁秀)销售的芹菜、祁东鼎盛商贸有限公司鼎盛百货店销售的芹菜、衡阳市雁峰区集东农副产品经营部销售的上海青、资兴市海创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上海青、郴州市苏仙区苏园农贸市场(经营者:何爱梅)销售的菠菜均检出毒死蜱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检验机构均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八、江华瑶族自治县天一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三黄鸡检出尼卡巴嗪残留标志物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九、宜章县玉溪镇蒋家湾市场(经营者:张铁军)销售的黄鸭叫、桂阳县方记海鲜店销售的鲈鱼均检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检验机构均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十、衡阳市衡山县开发区农贸市场5号门面“張記河鱼海鲜”(经营者:谭麦平)销售的多宝鱼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十一、衡东县百姓海鲜店销售的基围虾、衡阳市石鼓区刘记海鲜配送中心销售的鲈鱼均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检验机构均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十二、衡阳市雁峰区集东农副产品经营部销售的长豆角检出水胺硫磷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已通报长沙、衡阳、郴州、永州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责令有关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查清食品流向、召回不合格食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长沙、衡阳、郴州、永州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告调查处理、产品控制、违法行为查处、原因排查及生产经营企业整改等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所检项目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的合格食品608批次(详见附件2)。
特此通告。
附件:1. 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速冻食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等食品类别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
2. 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速冻食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等食品类别监督抽检合格食品信息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27日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朱婷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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