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原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监督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酒类、冷冻饮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等8大类食品25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252批次、不合格7批次(见附件)。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浏阳市淮川金琪利商行销售的标称湖南淳峰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淳峰毛尖和淳峰绿茶均检出联苯菊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湖南家润多超市有限公司朝阳店销售的标称沅江億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億昌榴莲酥检出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初检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三、 浏阳市普迹镇农家薯类加工厂生产的红薯粉条检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初检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四、 蓝山县林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竹筒酒(配制酒)、永州市绿田园竹产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竹香酒(配置酒)均检出酒精度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湖南屈原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屈原醇酒(52%vol)检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检验机构均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已通报长沙、岳阳、益阳、永州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责令有关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查清食品流向、召回不合格食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长沙、岳阳、益阳、永州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告调查处理、产品控制、违法行为查处、原因排查及生产经营企业整改等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所检项目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的合格食品252批次(详见附件2)。
特此通告。
附件:1.茶叶及相关制品、糕点、淀粉及淀粉制品、酒类等食品类别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
2.茶叶及相关制品、糕点、淀粉及淀粉制品、酒类、冷冻饮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类别监督抽检合格食品信息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6 日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朱婷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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