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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检察院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跟踪回访

来源:红网 作者:曾琴 肖冬梅 编辑:闵美颖 2018-07-05 15:4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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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7月5日讯(通讯员 曾琴 肖冬梅)“报告各位检察官,小聪(化名)刚参加了全县统考,目前学习成绩稳定,在校各方面表现良好,周围的同学都能友好地对待他……”7月4日,在小聪就读的一所镇中学,校方负责人尹校长对前来回访的湖南省洞口县检察院侦监科检察官说。听到这些评价,检察官们终于放下心来。

  今年4月,初三学生小聪与同学产生摩擦,为“惩罚”与自己有矛盾的同学,小聪在班上饮用水中投放了危险物质,但未造成后果。洞口检察院在审查小聪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一案时,仔细审查案卷,因考虑到小聪系未成年人,又是在校学生,且其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犯罪情节较轻,遂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作出了不捕决定后,洞口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组织办案干警走访了小聪所在的学校,考查了解其最近的生活、学习状况,了解其心理动态,及时予以心理干预,让其重返校园,重返社会。如今,小聪的成绩已经赶上案发前的成绩,学习生活都已回归正轨。

  该院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办案原则,强化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回访帮教,对不捕、不诉、缓刑的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跟踪回访,及时了解他们的生活、学习、工作表现情况,对其进行心理辅导和教育训诫,用真情感化他们,使其改邪归正,重新做人。

  与此同时,该院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对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工作机制,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将维权保护触角延伸到社区、学校,积极与家长、老师交流学生的教育成长问题,形成“维权营地”,深入学校开展“送法进校园”等专题法制宣传活动,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宣传教育工作,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2018年以来,该院共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5次,听课人数达1000余人。

来源:红网

作者:曾琴 肖冬梅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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