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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林业局在“宪法日”集体学习宪法和宪法精神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袁千惠 2017-12-06 10:3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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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综合讯 据湖南省林业厅消息 12月4日是中国的“宪法日”。郴州市林业局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一次学习宪法和宪法精神讲座。2017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系列活动主题为“培养宪法信仰,建设法治中国”,人和人律师事务所袁莉芳律师为市林业局干部职工带来了宪法讲座。讲座结合林业工作实际,细致深入的从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实务以及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新变化、应诉流程、证据、程序层层深入,提高了林业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不可或缺的,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袁千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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