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9月15日讯(张家界分站记者 伍文)记者今日从张家界市人大获悉:张家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副市长刘革安为张家界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决定全文如下:
张家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刘革安副市长为张家界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2017年9月15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湖南省张家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副市长刘革安为张家界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伍文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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