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湘乡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闵美颖 实习编辑 袁千惠 2017-05-09 16:11:11
时刻新闻
—分享—

  为充实机关干部队伍力量,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经湘乡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面向湖南省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名,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名额

  湘乡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和湘乡市委巡察办综合岗位4名。

  二、选调范围

  湖南省范围内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并已登记的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团结同志,公道正派,勤政廉洁,作风扎实,吃苦耐劳。

  (二)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五)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

  (六)所在单位(具备报名人员人事管理权限)批准同意。

  (七)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与所报考单位干部职工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四)因法律政策规定不宜报考的;

  四、选调程序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选调人员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0号至5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湘乡市纪委(监察局)组织部 (湘乡市行政中心1007室)。市外报考人员可到湘乡市纪委组织部报名或通过网络报名。咨询电话:0731-56710037,联系人:王驰。

  3.报名方式及要求:报名参加选调的人员可自行在公告公布网站下载或到湘乡市纪委(监察局)组织部领取并如实填写《中共湘乡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查验后交还)和复印件、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单位盖章),以及近期彩色1寸免冠照片3张到湘乡市纪委(监察局)组织部报名。所有复印件需单位签署“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意见并加盖公章。通过网络报名的人员,直接将《报名登记表》和本人电子照片(均以报考者姓名为文件名),发送至电子邮箱(1317148984@QQ.com)。

  (二)资格审查

  湘乡市纪委(监察局)组织部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湘乡市委组织部、湘乡市编办复核,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查后以电话方式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由湘乡市纪委(监察局)统一组织的考试。网络报名人员需在面试前提供证件原件资料进行审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考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接到考试通知后,凭身份证原件到湘乡市纪委组织部领取笔试准考证。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与选调职数的比例不低于5:1。若报考人数没有达到5:1的开考比例,按实际报考人数核减选调名额。

  (三)考试和体检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由湘乡市纪委(监察局)统一组织。

  1.笔试。笔试采用100分制,注重考察应试者的政策理论和业务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重点考察应试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综合分析、口头表达、组织协调等。面试顺序在面试前抽签决定,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综合。按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名。

  4.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笔试、面试的结果均及时进行公示。

  (四)考察和讨论决定

  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察。考察由湘乡市纪委(监察局)负责组织。考察时应认真审查考察对象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了解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根据考察情况,经湘乡市纪委(监察局)集体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并在相应范围内公示拟选调对象,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基本情况不实、资格初审虚假及政治表现不好的对象,取消其选调资格。替补人员按综合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并按规定的程序对其另行体检和考察。

  (五)试用与调入

  拟调入人选先到湘乡市纪委(监察局)跟班试用2个月,根据其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合格的依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本次招考事宜由湘乡市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本方案和相关考试情况均在中国湘乡网及湘乡纪检监察网公示。

  附件:中共湘乡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湘乡市纪委 湘乡市监察局

  2017年5月9日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闵美颖 实习编辑 袁千惠

本文为政务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gov.rednet.cn/c/2017/05/09/4288524.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政务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