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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石门县民政局积极推进山村殡改

来源:湖南省民政厅、石门县民政局 编辑:洪政 2017-05-09 08:5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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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家民政部等9部委和湖南省民政厅等9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实施意见的精神,石门县民政局大胆探索,以南北镇薛家村为示范,找到了山区农村推进殡改可行的路子。

  因势利导,精心培育山村殡改典型

  石门县南北镇薛家村是湖南省西北典型的偏远山村,该村与湖北鹤峰县走马镇接壤,离县城137公里。全村有309户,980人,前几年年人均收入不足2000元,是省级贫困村。在这样一个偏远山村推进殡改工作必须开启新思路,推出新举措。

  一是及时捕捉机遇,乘势而上。在薛家村推进殡改,我们不得不承认是遇上了一次好的机遇。这个机遇就是“名誉村长”、“扶贫模范”王新法安葬68名革命烈士这一义举。县民政局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争取了20万元专项资金,资助并指导该村在海拔1200多米的六塔山,建立了319亩农村绿色生态公墓“山河圆”,以此为基础,逐步在该村推行节地生态殡葬。

  二是结合村情民情,精心指导。县民政局了解薛家村准备建生态殡葬基地“山河圆”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决定精心培育这一山区农村殡改典型。一方面,积极向省厅汇报,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另一方面,安排县民政局分管领导和殡管所负责人到南北镇薛家村进行实地考察,并对“山河圆”公墓建设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确立了“因地制宜推进殡改,节地生态安葬亡灵”指导思想,具体做法是在园区种植油茶树,每四棵油茶树中间深埋树葬一位亡灵,在路两旁栽种桂花树、楠木、红豆杉等苗木。还指导设计了六座花岗岩石亭,把六塔山建成集丧葬祭奠、爱国教育、绿色生态、经济实惠为一体的旅游景观。 在安葬亡灵具体位置、方向等程序上,也充分尊重了土家族的习俗。

  三是强力推进殡改,树立样板。为真正落实好民政部和省民政厅关于节地生态殡葬实施意见精神,我们协助该村村支两委做好村民的思想工作,克服层层阻力,改变了当地的封建丧葬陋习。2016年先后将80多座老坟迁入“山河圆”深埋后种上油茶树,对150多座老坟就地平坟或深埋,栽种油茶或常青树苗。薛家村这一成功探索与实践,是石门县在少数民族聚居山区推进殡改、革除丧葬陋习的“破冰”之举,为石门县全面推进殡改工作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攻坚克难,咬定节地生态殡改目标

  石门县大部分行政村是以土家族为主的村落,土家族几千年的丧葬习俗是尊宗敬祖、视死如生,人死后择吉日、看风水,放鞭炮、烧纸钱、做道场,大操大办。在这种现状下,怎样让老百姓接受节地生态殡葬呢?

  一是思想观念一定要改变。怎样转变思想观念?宣传工作要做在前,做到位。每年石门县都利用“两会”期间、清明节、重阳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大力宣传殡改法规和政策。坚持长期走访调查、召开座谈会、宣传车宣传等形式,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国家殡葬改革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农村红白理事协会群众组织优势,倡导移风易俗,节俭治丧的丧葬新风尚。以薛家村为例:村干部和“名誉村长”王新法上门到每家每户做工作,动员村民把葬在田间地头的先人祖坟移葬到六塔山上。县殡管所指导薛家村制定村规民约,规定祭祀活动一律不烧香、不烧纸、不放鞭炮、不挂亮,现在环保生态祭祀已在该村全面落实。

  二是党员干部一定要带头。只要把村干部和党员发动起来,就没有办不成的事。薛家村正是由于村干部和党员积极带头,2016年底从动员到迁坟,只用了19天,村民们共迁出亲人遗骸107具,就地深埋202座,一律不留坟头。2014年4月,50岁的单身村民申大红因病去世,因申大红生前贫穷,没有经济能力与其他村民进行礼尚往来,所以去世后按当地习俗,不花钱就没人给他抬棺送行。当申大红80多岁的老母亲向村里提出把儿子“送上山”的请求时,村集体也没有钱,为难了。针对这种情况,村支两委商议后,做出了发动共产党员义务帮助的决定,此决定经村广播播出后,许多不是党员的村民也积极响应。据了解,签名报到义务帮忙的党员和村民达130余人,浩浩荡荡把申大红送到了“山河圆”。党员贺文清和他70多岁的老母亲(烈士的女儿),主动承担起在自己家里为烈士和先人的亡灵制作74口棺木的任务,并义务为木工师傅做饭。2015年7月,党员彭新华84岁的奶奶去世,彭新华不仅作出了送奶奶去“山河圆”生态安葬的决定,而且还在村里首开请客不收礼,保护环境不放鞭炮之先例。 2017年2月23日王新法去世以后,薛家村村民和其家属按照他生前意愿把他葬在了六塔山公墓。

  三是群众工作一定要跟上。前年底,常德一家旅游公司来到薛家村,选中一块地准备搞旅游,对方提出的条件是:必须将周边300多座坟迁出去。村里面为难了。那块墓地是薛家村村民约定俗成的一块老墓地,突然之间要把这些坟都迁出去,谈何容易?于是,村里组建了一支20多人的迁坟队,王新法成为队长,在村干部的带领下,迁坟队挨家挨户做工作,群众发动起来了,工作就顺畅了。2016年12月,薛家村全村开始行动,妇女老人在家中赶制薄棺材,劳动力上墓区填坟挖坟,耗时一个多月,迁出了80多座坟墓到“山河圆”。今年3月17日,吴伏元老人去世。全家开了一个紧急会议,儿孙一致决定:就上“山河圆”!他们事先准备的一卡车烟花鞭炮最终没有燃放,亲人们送来的花圈也没有带上山,香烛纸钱也没有派上用场。今年3月31日,南北镇敬老院一名叫廖丙年的老人去世,她的后辈同意将她埋葬在“山河圆”,葬礼只有半天,花费仅两千元,跟所有长眠在此的人们一样,老人小小的墓碑上写着这样几个字:移风易俗,廖丙年之墓。薛家村村支书覃遵彪说:“我们现在至少实现了几个方面的进步,第一,没有大操大办了,没有鞭炮,没有花圈,节省了不少金钱和人力;第二,把耕地面积腾出来了,节约了土地;第三,观念改变了,我觉得这是最大的变化。”

  科学规划,推动山村殡改循序渐进

  根据石门县“山多人稀、居住分散”的自然特点,逐步实行火葬成为今后一段时期的殡改思路。目前尚未纳入火化区域的偏远山村,我们提倡科学土葬。即根据人口居住的密度,划定多个地点将逝者全部安葬在所划定的区域。其作用是把逝者安葬在统一划定的地点,改变千百年演绎下来的以风水宝地为标准,自由选择墓地,乱埋乱葬,乱占良田林地,破坏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的丧葬行为,还良田于耕,还山地于林。为此,我们经过不断探索,不断尝试,走出了山区农村实行“绿色生态殡葬”的路子。

  一是做好了石门县澧水南北公墓(骨灰堂)建设前期工作。由于石门县在殡葬改革初期,缺乏统筹考虑,骨灰安葬设施仅有一家经营性公墓(白云山陵园),且公墓建设规模小,配套服务设施不健全,因此远远不能满足群众的丧葬需求。为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2015年以来多次召开专题会议,2016年在县常委会通过,澧水北边白云山公墓(骨灰堂)选址位于楚江街道办红土居委会七组,占地面积155亩;澧水南边金玉观公墓(骨灰堂)选址位于二都街道办南峰社区庙湾,占地面积211亩。

  二是启动了农村集中治丧点建设试点工作。2016年,根据省市“十三五”规划,石门县启动了石门县秀坪园艺场秀山村、石门县新关镇和石门县易家渡镇三个农村集中治丧点建设试点工作,拟将这三个乡镇打造成全县“农村集中治丧示范点”。目前秀坪园艺场秀山村集中治丧安葬点已经完工,其他两处还在建设中。

  三是出台了针对特殊群体的殡葬服务政策。石门县把“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理念融入到殡改工作中去,充分关爱弱势群体、维护群众利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和民政厅《关于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精神,2016年出台了《石门县殡葬救助及生态殡葬奖励暂行办法》,县财政部门根据此办法将殡葬惠民资金纳入常规预算,年底根据实际发生费用补贴到位。2016年石门县为城乡低保、特困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和城乡困难居民等共减免基本殡葬费用49万元。

来源:湖南省民政厅、石门县民政局

编辑:洪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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