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1月17日讯 (通讯员 周闯 唐明波 记者 胡宇芬) 2016年地方专利立法指导协调第二次交流会议,今天在长沙举行。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管理司的负责人及全国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立法联络员和业界专家,围绕新形势下如何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地方立法工作和指导协调机制的要求、探讨专利法修改重点问题及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地方立法问题等相关内容进行了交流研讨。
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宋建华在会上说,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需要从制度层面提供保证,既包括国家层面的立法,也包括地方立法,而在专利行政执法、综合行政改革等方面进行创新的地方立法能对国家层面的立法提供有效的支撑。
据悉,目前全国已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19个较大的地市制定了地方性专利法规,由此形成了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组成的较为完备的专利法律体系。
省知识产权局局长肖祥清介绍,1988年,湖南制定了全国第一个专利地方性法规——《湖南省企业专利管理条例》,2001年又制定了《湖南省专利保护条例》。2011年,审议通过《湖南省专利条例》,从鼓励发明创造、促进专利运用、加强专利保护、提升管理服务等方面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规定,具有较强的时代特征和湖南地方特色。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周闯 唐明波 胡宇芬
编辑:闵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