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湖南高院召开了全省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湖南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兰就有关业务问题统一裁判标准提出了意见和要求,并就民事商事审判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张兰,女,河北霸州人,1963年7月生,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三级高级法官。1984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1992年取得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1984年7月进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曾担任省高院法律业大副校长、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等职,2007年起任省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2012年5月任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2016年3月24日,湖南省委组织部发布公告,对省委常委会决定的40名拟任职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张兰拟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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