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底,省纪委下发《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表示,近两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抓好《规定》的贯彻执行,把整治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的现象得到了明显遏制。据统计,2014年以来,全省共查处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233起,处理29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8人。
《通知》强调,各级各部门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要求,不准变相大操大办婚丧和其他喜庆事宜,不准为同一事项在同城或异地分次或多次操办;不准收受或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亲戚以外人员的礼金及贵重礼品,对于未能拒绝或退回的礼金及贵重礼品要及时上交本级或本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或廉政账户。各级各部门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事宜要严格落实《规定》,婚丧事宜要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其中操办婚礼要执行好事前和事后的“双报告”制度。《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加大监督检查和惩处力度,确保《规定》落到实处。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相关线索要及时调查核实,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省纪委举报电话:12388、0731-82688999,举报网址:www.12388.gov.cn。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李静 通讯员 陈辉云 龙源
编辑:闵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