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长沙中院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违法者黑名单制度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黎欣刚 通讯员 周丹 袁建斌 编辑:闵美颖 2014-10-31 10:26:11
时刻新闻
—分享—
  本报讯(记者 黎欣刚 通讯员 周丹 袁建斌) “绵竹大曲”和“锦竹大曲”你会傻傻分不清吗?“妇科千金洗液”和“妇科千金凝胶”居然不是“妇科千金片”的姊妹。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商业企业知识产权困境与破局”座谈会,这些“傍名牌”、“搭便车”的商标侵权案件一一被揭露。
  
  知识产权案件数9年涨了41.5倍
  
  据了解,长沙中院是全国首批具有专利案件管辖权的中级法院,2002年,该院成立了专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知识产权专业法庭。长沙中院知识产权庭数据显示,近年来,湖南本土知名企业商标被侵权、产品被假冒案件呈现迅猛上升态势。该庭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2005年为20件,之后持续增加,2013年增加到627件,2014年为850件(以每年10月21日到次年10月20日为一个统计年度)。9年内,案件数量增加了41.5倍。
  
  长沙中院知识产权庭庭长余晖介绍,生活中常见的侵权问题主要有四种形式,一是销售侵权商品;二是经营活动中使用盗版的产品如软件;三是存在一些“无意中”的侵权;四是企业在挖人才的过程中,涉及商业秘密、客户资料的泄露而导致侵权。
  
  长沙中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伍峻民通报了8起典型案例,并对相关侵权商品进行了集中展示,被侵权的产品包括拉菲葡萄酒、宝马汽车、苏泊尔、妇科千金片等知名商标和产品。
  
  新闻报道也可以作为涉诉证据
  
  市工商局副局长谢辉介绍,“不含个体工商户,我市目前共有企业14.2万户,但注册商标仅7.06万件,平均两家企业才拥有1件注册商标。相比江浙地区一家企业拥有数件甚至10多件注册商标的情形来说,我们还有很大的空间。”谢辉建议,商业企业要强化对自己品牌的保护意识,拿起法律的武器,主动利用商标保护规则,打击侵权行为,维护自身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权利人如何有效维权和销售者如何避免侵权?余晖介绍,企业进行商标管理工作或者遭遇知识产权侵权案件,首先就要及时收集和保存证据。“与政府间的往来文件、新闻媒体的报道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余晖说,在发现自身知识产权利益被侵害时,权利人一方面应重视收集证据、积极举证;另一方面应理性维权,将主要精力用于打击侵权源头,并且要建立完善的正规产品销售渠道并加大正品宣传力度充分保护自身权益。作为销售者,为避免侵权应通过正规渠道进货、审查商品提供方资质材料、与供货方签订购销合同、要求对方出具盖章或签名的销售票据,以切实防范侵权行为发生。
  
  据介绍,长沙中院除了进一步加大对知识产权违法者的惩罚力度,增大违法者的违法成本和风险,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违法者黑名单制度外,还将着重将维权重点指向侵权的源头,尽量降低权利人的维权成本;另外,长沙中院也将加强与工商行政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文化执法局、海关等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衔接,形成打击合力。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黎欣刚 通讯员 周丹 袁建斌

编辑:闵美颖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政务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