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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出台新规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闵美颖 2014-09-15 14:2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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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综合讯 据郴州市政府门户网站消息 9月12日,从郴州市财政局了解到,近日,该市印发了《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设立、调整、撤销、执行、绩效评价和监督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办法》完善了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程序。明确每年在专项资金分配之前,要向社会公示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申报条件及程序等,公开征集项目。申报项目由各专项资金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市财政部门复审。项目单位申报时,需向市财政部门报送绩效目标。凡申请市本级专项资金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必须由各专项资金业务主管和财政等部门共同组织专家,或者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组成项目评审小组,对申报的项目进行集中联合评审。各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后,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或《郴州日报》上公示。
  
  《办法》对财政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进行了创新。明确市本级产业引导资金和承接产业转移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60%~80%的资金集中用于支持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支持额度原则上工业项目100万元以上、现代服务业项目50万元以上、农业项目50万元以上、文化项目30万元以上。主要采取贴、补、奖、投的方式,给予企业贷款贴息、政策补贴、纳税奖励、股权投资。
  
  《办法》明确,专项资金实行绩效评价和专项审计制度。专项资金的项目完成后,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对重点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目标实现程度、资金使用效益等进行绩效自评;市财政部门在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绩效自评的基础上开展绩效评价,并向市政府报告绩效评价结果,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今后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市审计机关对专项资金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进行专项审计。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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