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水利部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开展遴选工作的相关要求,省财政厅、省水利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公开遴选工作的通知》(湘财农[2014]23号),各市州财政局、水利(水务)局联合推荐了参选名单参与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遴选。2014年6月4日至5日,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组织专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竞争立项的方式开展了第六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遴选工作。
现将参与遴选的24个县(市、区)按综合得分排名公示如下(其中:资料评审得分占70%,现场陈述得分占30%):1、宁乡县;2、花垣县;3、安乡县;4、桂东县;5、绥宁县;6、新化县;7、衡阳县;8、桂阳县;9、石门县;10、慈利县;11、会同县;12、炎陵县;13、辰溪县;14、北湖区;15、通道县;16、双牌县;17、冷水滩区;18、韶山市;19、大祥区;20、保靖县;21、天元区;22、汨罗市;23、桃江县;24、衡山县。
公示期从2014年6月9日至6月15日,共7天。如有异议,请直接向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反映。待财政部、水利部安排我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指标后,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将按照排名顺序确定入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名单。
监督电话:省财政厅0731-85165171
省水利厅0731-85483031
2014年6月9日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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