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模范、先进人物是一面鲜明的旗帜,是党和人民的宝贵财富。他(她)们不仅是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力的优秀代表,也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表率。劳动模范、先进人物是我们心中的楷模,是我们对照的“镜子”和人生的“航标”。他们身上所具有的那种爱岗敬业、为国为企的主人翁精神,敢为人先、争创一流的进取精神,攻坚克难、艰苦奋斗的拼搏精神,勇于创新、不断进取的开拓精神,淡泊名利、默默耕耘的奉献精神,团结协作、密切配合的团队精神等,给我们带来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精神财富和力量源泉。劳模事迹是对广大职工群众一种非常现实、直观的教育和引导,是形象生动的学习教材,是干部职工身边的榜样与“标杆”,是发生在职工“身边的感动”。
有人说,一个没有英雄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一个没有英雄的国家是没有前途的国家。同样,一个没有英模的企业也是没有希望的企业。因此,大张旗鼓的学习英模人物,宣传模范事迹,推广典型经验,努力营造学英模、赶英模、当英模的氛围,旗帜鲜明地鼓励、支持职工群众争当先进模范,争创优良业绩,为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聪明才智,是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对于英模人物和先进典型,我们不仅要在生活上关心他们,物质上“重奖”他们,而且更要在政治上褒扬他们,宣传他们。使他们成为政治上的“红人”,经济上的“富人”,社会上的“香人”,新时期“最可爱的人”。这就要求我们对劳模等先进人物要实行“重奖”与“重讲”相结合,在物质上给予“重奖”的同时,在精神和舆论宣传上实行“重讲”。从某种意义上来讲,“重讲”比“重奖”更重要。唯有如此,才能使职工群众对劳模感到可亲、可敬、可爱、可信,在全社会营造人人敬英模、学英模、争当英模的浓厚氛围,形成“先进更先进,后进赶先进,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局面,真正发挥劳模精神的“蝴蝶效应”。
(作者单位:湖南江滨公司党委工作部)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王昌文
编辑:严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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