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眼湖湘国企,改革大潮狂卷而来,长丰只是其中的一个缩影。去年3月,我省在全国较早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这个被视为我省国企改革任务书和路线图的《意见》,围绕“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国内一流的新型国有企业”的目标,全面开启了我省新一轮深化国企改革大幕。那么,我省将如何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呢?
其一,让国有企业“定准位”
大家知道,国有企业是我们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我省国企虽然总体发展向好,但也存在功能交叉模糊、效益参差不齐的问题,如何准确对他们进行区分和定位,是搞好改革,激发活力的基础性问题。《意见》提出,我省将准确界定国有企业功能,做好分类指导。根据不同的功能定位,对国有企业实施分类改革,在治理结构、管理模式、选人用人、激励约束等方面区别对待。
从我省实际情况出发,国有企业将分为公益、功能、竞争三大类。这就是说,城市供水、供气、公交营运等那些与老百姓民生息息相关的企业,都将划入公益类,由国有独资或国有绝对控股,其定位就是要做好公益服务;投资运营平台、重要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企业,将会划入功能类,保持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其定位就是要完成战略任务和重大专项;其他的将划入竞争类企业,其定位就是要以经济效益最大化为主要目标,按照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要求进行放开,国有资本可以从低效无效的产业和企业完全退出。让国企的形象更清晰,就是要让他们定好自己的“位”,唱好自己的“调”。比如,竞争类国企,就要集中精力把主业做好,功能性国企的非核心业务,该退出的就要坚决退出。
其二,让国有企业“强体质”
长期以来,国有企业的“虚胖”,一直是困扰国企改革的难题之一。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将是国有企业“强筋健骨”的一剂良方。《意见》提出,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是深化国企改革的“重头戏”。推进投资主体的多元化,由过去的“一股独大”进一步向“混合多元”转变,虽然不一定就能确保让国企变强,但却将是国企变强的重要手段之一。
为唱好这一台“重头戏”,我省将实施“上市为主、三个引进、三个允许”的“三管齐下”的改革措施。“上市为主”,就是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到2020年,竞争类省属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率要提高到80%左右;“三个引进”,就是重点引进中央企业、引进大型民企、引进国内外其他优势企业,推动国有企业开放性市场化重组整合;“三个允许”,就是允许国有资本准备退出企业,允许改制为混合所有制且国有资本处于相对控股或参股地位的企业,允许创新型、研发类、基金类国有企业实行经营者员工持股,让员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值得一提的是,让上市公司成为国有企业的重要组织形态,构建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无疑将是国有企业加快发展的最大利好。比如,中联重科2005年引入管理层及骨干员工持股,2009年实现整体上市,到2013年底资产总额和净利润就分别达到了2005年的22倍、14倍。
其三,让国有企业“增活力”
国有企业发展的好不好,关键要看它“活不活”。这个“活”,就是活力。建立健全现代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的活力源泉。我省将在国企改革中着力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将其作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和方向,大力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让国有企业由过去的“行政化”进一步向“市场化”转变。
具体来说,激发国有企业活力体现为“还原、职业化、激励”三个关键词。所谓“还原”,就是还原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功能,在竞争类国有独资企业中全面推进以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建设。比如,中南传媒的董事会架构模式,就做到了“把所有的人和事关到制度的笼子里”,获得了上海证劵交易所的“董事会奖”;所谓“职业化”,就是推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专业化、去行政化改革,探索建立国有资本产权代表、职业经理人管理模式,形成企业优胜劣汰、经营者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经营机制。比如,对竞争类的省管企业建立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省委就只任免党委(党组)书记,提名董事长人选,对总经理则通过市场化途径进行选聘;所谓“激励”,就是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根据国有企业的分类,让国有企业负责人的收入与选任方式、企业效益相匹配。比如,公益类和功能类的企业负责人,薪酬与目标完成情况挂钩,而竞争类的企业负责人,薪酬与业绩完全挂钩。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避免出现“天价年薪”和“劳不抵值”的情况。
其四,让国有企业“管得好”
我们常说,“一管就死、一放就乱”,这似乎经常成为国有企业监管中的一个通病。克服这一通病,完善监管体制,既是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的需要,也是转变政府职能的需要。除了对国有企业进行分类管理指导之外,我省还将从三个方面进一步深化监管体制改革,由过去的“管企业”为主进一步向“管资本”为主转变,确保管好、管活、管到位。
按照《意见》要求,我省的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可以归纳为“一统一、一优化、两主体”。“一统一”,就是要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集中统一全覆盖。同时,完成党政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与下属企业的“剥离”,今后除国资委外,其他政府部门都不再直接管办企业;“一优化”,就是要优化国资监管方式方法。探索“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新模式和新方法,不干预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既不当大包大揽的“婆婆”,也不当甩手不管的“老爷”,该企业管的坚决不干预、不包办,该政府管的坚决不漏项、不缺位;“两主体”,就是组建国有资本运营主体和国有资本投资主体。组建或改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打造一批国有资本运营平台和投资控股集团,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
做大做强做优,改出活力竞争力影响力,湖南国有企业正踏上全面改革的新征程。展望前路,鲜花与荆棘共生,挑战与机遇同在,只要我们协同一心,路必将越走越宽阔。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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