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网友留言:
建议:降低只开药不看病患者的挂号费
A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回复: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情况向您作如下解释说明:一是关于处方开具。医师为患者开具处方药品,需严格按照《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二是关于长期处方。2021年8月10日,国家卫健委联合国家医保局印发了《关于印发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1〕17号),文件明确“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易制毒药品、麻醉药品、第一类和第二类精神药品、抗微生物药物(治疗结核等慢性细菌真菌感染性疾病的药物除外),以及对储存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药品不得用于长期处方。”据了解,阿普唑仑属于第二类精神药品,按照规定,不得用于长期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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