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2月1日讯(记者 刘容 通讯员 张涛)12月1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近日通过的《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简称《条例》)发布有关情况。
原《条例》于2005年出台,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谷本华在发布会上介绍,此次修订一是与上位法做好衔接,二是推动解决湖南省湿地保护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三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条例》系统构建了“总量管控—名录管理—规划引领”的法治框架,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着力推动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有机融合。
针对洞庭湖区芦苇、南荻资源丰富的特点,《条例》明确提出加强芦苇、南荻资源的保护开发,推动其资源的无害化、全量化和高值化利用,支持通过“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模式,实现芦苇、南荻资源的健康有序发展。
明确支持发展观鸟经济,支持举办观鸟节、开辟观鸟旅游线路等活动,通过推动生态旅游与湿地保护深入融合,彰显洞庭湖作为全球重要候鸟栖息地的独特资源优势。
《条例》还提出鼓励企业、公益组织等社会力量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市场规则购买湿地生态产品和服务;同时鼓励支持开展湿地碳汇监测、评价和交易等活动,拓宽湿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来源:红网
作者:刘容 张涛
编辑:黄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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