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下载
湖南修订高速公路条例 多项新规关乎你我出行
2025-11-27 22:55:24 字号:

湖南修订高速公路条例 多项新规关乎你我出行

image.png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刘容 通讯员 苏毅 长沙报道

11月27日上午,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初次审议《湖南省高速公路条例(修订草案)》。

《湖南省高速公路条例》自2011年颁布实施。此次修订基于三方面考虑,一是国家上位法作了新的修订,湖南的地方法内容需与之保持一致;二是湖南省对高速公路管理体制机制进行了改革,有待通过修订《条例》对改革成果予以巩固;三是高速公路在服务区管理、联网收费等方面出现新的问题,亟需通过立法予以规范。

从省人大财经委了解到,这次修订,主要针对管理权责、建设环节监管、养护机制、经营服务、巡查治堵等方面进行制度完善和优化。

与改革相衔接,理顺和压实各方职责

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管理体系是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的保障。

“从过去暴露出的问题,以及智慧高速建设的新要求来看,首先要从机制上予以解决和保障。”省人大财经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条例(修订草案)》着力厘清行政部门、监管机构与高速公路经营者之间的权责关系,消除权责模糊地带,从而推动各方凝聚工作合力,提升管理效能。

《条例(修订草案)》第四条明确了省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州)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高速公路的权限。强化县级以上政府组织领导责任,明确路地协同机制的具体要求,细化征地拆迁、路域环境治理等工作保障措施。

同时,厘清省、设区的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明确省级统筹管理与市级路政执法的分工边界,规范委托执法程序。

完善“一路多方”联勤联动机制,明确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应急消防等部门及高速公路经营者的协同职责,细化信息共享、应急处置等协作流程。

坚持人民至上、安全至上:“摩托车禁止上高速”写入法规草案

近年来,每逢节假日出行,关于摩托车上高速的话题总会在朋友圈引发讨论。

有的观点认为“法无禁止即可为”,要放开摩托车的高速通行权。但同时,也有观点认为“我国道路交通法并没有强制要求开放摩托车通行”,且摩托车上高速安全隐患不容小觑,应该禁止。

此次修订,省公安厅就提出,应该在《条例(修订草案)》中,明确禁止摩托车驶入高速公路。

该负责人解释说,国家上位法没有明确规定不能禁止摩托车上高速,根据全国各省份实践情况来看,大多数省份已作规定禁止摩托车上高速,个别未禁止省份,近年来因摩托车导致的高速交通事故大幅增加,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在前期审查中,“禁不禁摩”的意见在各相关单位引发了热烈讨论。该负责人表示,最后敲定“禁摩”,关键还考虑了湖南的实际情况。

“湖南的高速公路九成是双向四车道,而且弯多、坡长、桥梁和隧道多,一旦遇到雨雾冰雪恶劣天气,摩托车驶入高速公路存在很大风险隐患。”该负责人说,按照国家高速公路设计标准,双向四车道的高速公路不具备摩托车通行条件。同时,摩托车与汽车的法定限速、实际时速差异较大,同车道混行的话,安全隐患的确会很大。

基于这几点原因,“摩托车禁止上高速公路”的规定最终写入了《条例(修订草案)》。

建设智慧高速,服务区配备医疗急救、充换电等

服务区是高速公路服务质量的重要窗口。湖南此次立法修订高速公路条例,实际是提前为推进智慧高速公路建设进一步布局。

审议现场,委员们认为,从《条例(修订草案)》规定内容来看,提升服务品质是回应群众共同的诉求,而智慧高速的理念提出,代表着高速公路未来发展的趋势,这一点具有前瞻性。

具体来看,《条例(修订草案)》第十条专门针对“智慧高速”阐述,提出要推广使用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低空经济、智能驾驶等在高速公路的场景化应用。

《条例(修订草案)》第四十一条针对服务区服务提出,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者应当提供休息区停车场等公共设施,配备医疗急救箱、能源补给等服务,有条件的服务区还可以提供住宿等经营性服务。

事实上,对《条例(修订草案)》进行审议,是一个逐步完善立法规定的过程。该负责人透露,这次审议,将充分吸收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争取在智慧高速建设、道路治堵等方面,还将进一步丰富和细化相关内容。

来源:红网

作者:刘容

编辑:黄飞飞

点击查看全文

回首页
返 回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