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记者从湖南省气象局获悉,7月1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湖南省气象探测设施规划建设和气象数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日前正式实施。这是强化和规范行业气象统筹发展领域的首部地方政府规章,也是湖南省开展行业气象统筹试点建设的重要成果。
《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气象探测设施规划建设和气象数据管理协调机制,明确了气象探测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的范围、编制主体、程序及气象探测设施概念。《办法》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特别对气象主管机构牵头组织、发展改革部门审核等职责进行强调。《办法》要求,省气象主管机构会同其他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建立技术标准共建、互认机制,推动制定设施设备安装、测量精度、数据质量控制等普遍适用的气象探测设施建设和气象数据管理标准体系。《办法》强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其他从事气象探测的组织和个人是汇交气象数据的主体。省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对汇交的气象数据进行分类分级管理,组织制定气象数据开放目录并向社会公布。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支持气象探测设施迭代更新,鼓励全社会利用量子探测、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技术,推进气象探测设施高精度、智能化。《办法》要求,采集、汇交、共享、应用气象数据等活动必须进行安全管理,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落实气象数据安全主体责任,并提出了汇交气象数据的源头治理及综合治理要求。
《办法》的实施,有助于进一步加强气象探测设施规划建设,规范气象数据管理,保障气象数据安全,助力气象科技能力现代化和社会服务现代化发展。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李致远 苏瑶
编辑:廖轩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