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下载
湖南出台财政政策 赋能湖南粮油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4-03-26 10:11:11 字号:

湖南出台财政政策 赋能湖南粮油产业高质量发展

红网时刻新闻3月26日讯(记者 李偲)扛起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重任,湖南用实践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近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合印发《湖南省支持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若干财政政策措施》,推出19条高“含金量”财政支持政策,赋能湖南粮油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湖南从粮食大省向粮食强省迈进,扛稳扛牢粮食安全重任。

《政策措施》计划从2024年起,统筹财政资金12个多亿,用两年时间,综合运用投资补助、以奖代补、产业投资基金、目标奖励等措施,以优质粮油工程“六大提升行动”为抓手,支持引导粮油全产业链优化升级、进一步壮大粮油千亿产业,提升湖南粮油产业竞争力,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支持粮食绿色仓储提升

《湖南省“十四五”粮油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十四五”期间,全省提升改造低温准低温储备仓容350万吨,实现地方储备粮库全覆盖。《政策措施》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支持开展绿色仓储技术探索,推进省级储备粮低温绿色仓储升级改造,提高收储环节粮食品质保障能力。对承担国家试点任务的省级储备粮承储库点,按200万元/万吨的标准给予补助;对未承担国家试点的省级储备粮承储库点,按100万元/万吨的标准给予补助。

支持和鼓励市县自主开展重点骨干储备粮库粮食仓储设施提质升级,提升粮食储备安全保障,最高给予50万元/万吨奖补。

支持粮食品种品质品牌提升

推进优势水稻品种适度规模化种植,有利于引导生产者按照市场需求组织粮食生产,促进粮食种植结构调整,生产符合市场需求的优质粮食,通过优质优价增加种粮农民收益,增强粮食企业市场竞争力,增加湖南粮食有效供给。

《政策措施》鼓励市县探索整县推进优势品种适度规模化种植,加快种植结构调整,推行优粮优价,促进粮食品质全面提升。对发展订单生产、粮食生产品种集中度提高、粮食商品量提升较大等工作成效明显的10个县市区(“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支持建设的示范县除外),每个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强化标准对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对完成粮油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的牵头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

支持粮食质量追溯提升

目前,湖南粮油质检体系建设以省市县三级粮储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质检机构为主,骨干粮油企业取得认证的检测机构为辅。为提升粮食质量追溯,《政策措施》明确支持省级粮油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提升省粮油产品质量监测中心的检验能力、风险监测能力和行业技术指导能力。

鼓励市县和粮油类企业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和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对通过与其功能定位相匹配的资质认证的市县粮油检测站(中心),以及获得粮油类检测资质认证的粮食企业给予奖补。

支持粮食机械装备提升

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是粮油加工未来发展趋势。《政策措施》通过奖补方式支持和鼓励装备制造企业开展粮食全链条生产装备标准化应用,提升智能化生产水平。每个企业最高给予200万元奖补。

鼓励粮油企业实施粮食流通和加工设备现代化、智能化升级改造,支持开展粮食智能工厂、智能仓储、净粮入库等新技术、新装备的示范应用,有效推进粮食精深加工和副产物综合利用,推进节粮减损、节能降耗。每个企业最高给予100万元奖补。

支持粮食应急保障能力提升

为加强省级粮食应急保障能力,《政策措施》明确将采取投资补助、贴息等方式,支持依托大型粮油加工企业、粮油产业集聚区等建设省级粮食应急保障中心。

健全粮食应急保障网络,增强粮食保供能力,对承担省级粮食应急保障任务的企业和市县成品粮承储单位,根据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给予适当奖补,支持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支持粮食节约减损健康消费提升

加强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提升粮食烘干能力,是减少粮食产后损失、保障粮食品质和农民丰收到手的重要举措。《政策措施》支持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鼓励各类主体为种粮农民提供粮食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五代”服务,择优对一定数量辐射范围广、服务质量优、发挥作用好的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

实施粮油科技攻关“揭榜挂帅”行动,支持发挥市场主体积极性,重点解决一批制约粮油产业高质量发展面临的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技术和前沿技术难题。《政策措施》明确择优遴选一定数量的技术攻关及成果转化类项目,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

支持示范引领和龙头带动

《政策措施》支持建设一批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示范县,统筹推进“六大提升行动”,打造以县域为基础的现代化粮油食品产业。在稻谷主产区开展重点县示范创建,每个县累计支持不超过3000万元;在粮油生产或加工潜力大且财税贡献提升幅度大的地区开展特色县示范创建,每个县累计支持不超过1200万元。

支持引导省内粮油食品产业聚集发展,推动粮油加工业向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方向以及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供应链发展。对粮油类年产值首次突破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以上且财税贡献提升幅度较大的粮油产业集聚区,对相关市县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重点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品牌影响力和行业带动力的粮油食品产业化企业,打造规模大、实力强、技术装备先进的大型粮油企业集团。对获得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且投资期不低于三年的粮油产业化企业,一次性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对在新三板挂牌、沪深北交易所(主板、创业板、北交所)上市、科创板上市的粮油产业化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来源:红网

作者:李偲

编辑:丁洵

点击查看全文

回首页
返 回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