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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出台“十条措施”!助推全省“企业服务年”行动
2026-03-17 19:47:23 字号: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出台“十条措施”!助推全省“企业服务年”行动

红网时刻新闻3月17日讯(记者 李璐 实习生 叶世超)记者今日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按照省委、省政府“企业服务年”行动部署,为充分发挥生态环境服务保障作用,提升服务企业水平,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以下措施(简称“十条措施”)。

加强项目建设前期服务指导

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宣传,做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服务平台公众端的推广应用,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对产业、企业投资的引导作用,为园区和企业招商引资、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撑,为项目建设选址选线提供环境研判服务。对企业申报的新改扩建项目,做好前期政策、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服务,建立咨询需求限时响应机制,对企业提出的咨询需求在指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帮助企业减少前期投入。

加强重点工程项目要素保障

严格执行“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相关污染物年平均浓度不达标的城市,应进行倍量削减替代”规定,对于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且依法需要执行区域削减的重点项目,指导地方做好主要污染物区域削减方案编制,以排污许可为主要依据,科学合理开展减排核算、制定减排措施、腾出环境容量,实现主要污染物替代来源可落实、可追溯。

推进行政许可“放管服”改革

对重点项目实行环评审批责任制,建立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实行并联审批、容缺受理,切实提供环评要素保障。全面推行网上办理和不见面审批,较法定时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含核与辐射)审批由60日压减至30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含核与辐射)审批由30日压减至15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由30日压减至20日,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由10日压减至5日。

加强环保信用评价及成果运用

修订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将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及时推送至“信用湖南”一体化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帮助企业在投融资、信贷等方面实现快捷、准确、有效的生态环境信用查询、信用使用,避免和减少投资风险、市场风险。结合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对环境信用好的企事业单位在日常监管、行政审批、资金安排、政府采购、评优评先等事项中给予激励。

助力企业防范生态环境法律风险

积极探索“事前风险预防、事中精准监管、事后整改服务”的助力企业守法模式,全面梳理企业生态环境法定责任和负面清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及配套制度为重点,制作企业版学习手册和微视频。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环评、监测等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规范从业行为,减轻企业缴费负担。

推动重点领域行业绿色低碳转型

制定实施产业集群排查整治方案,组织对玻璃、陶瓷、砖瓦、铸造、再生金属冶炼、塑料制粒、汽车零部件、化工、纺织印染等污染贡献大和治理设施低效失效的产业集群制定“一群一策”方案,明晰整治标准,开展分类整治,引导产业集群绿色发展。持续推进环保绩效评价工作体系。

推进绿色金融和环保产业发展

与金融机构共建企业环境绿色发展服务平台,共享整合环境数据与金融工具,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政策、技术、融资服务。推动金融机构创新“环保绩效贷”“绿色技术升级贷”等金融产品,将贷款利率与企业环境信用等级、环保绩效等级、环境守法情况等挂钩。

加强经济实用治理技术与产品推广运用

开展生态环境治理实用技术评审,针对畜禽养殖污水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矿山矿涌水和地下水污染防治、高氯酸盐治理、VOCs治理、废渣综合利用、噪声和餐饮油烟污染治理等领域,优先选择一批经济实用技术和产品向社会公布推荐。搭建园区和企业环保技术交流平台,推广优秀示范项目和“环境绿岛”等集中治理模式。

深入开展纾困解难行动

选取典型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系统梳理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政策、技术瓶颈问题,精准分析研判共性难题,组织生态环境领域专家以线上线下结合的形式,深入园区、企业开展调研、培训、帮扶,对园区、企业个性问题提出针对性建议和对策。同步建立健全专家帮扶申请渠道、服务内容及问题解决的闭环跟踪机制,帮助企业有效对接专家资源。

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

坚持依法监管、精准监管,区分“重点检查事项”与“一般检查事项”开展执法稽查,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频次、流程与方式,杜绝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进一步优化核技术利用单位分级分类监管模式,组织多部门实行联合检查,做到“能联尽联、能合尽合”,切实减轻企业迎检负担。

来源:红网

作者:李璐 叶世超

编辑:丁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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