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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观新政 | 湖南出台《临时用地管理办法》创新涉林草湿地类临时用地管理政策
2026-01-05 12:01:09 字号:

新年观新政 | 湖南出台《临时用地管理办法》创新涉林草湿地类临时用地管理政策

编者按:在岁末年初这一关键时点,湖南出台了一系列新政。这些政策将如何影响我们的生活?红网时刻新闻推出《新年观新政》栏目,拆解新政亮点,读懂政策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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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花园阁国家湿地公园。资料图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李璐 实习生 叶世超 长沙报道

临时用地管理,是检验土地治理现代化水平的试金石。唯有通过精准管控、科技赋能、权益保障三位一体,方能实现“项目落地无梗阻,青山绿水终复还”的双赢格局,为高质量发展筑牢土地资源基石。

湖南省历来高度重视临时用地管理工作。历经两年多时间的调研与修改,《湖南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已经于2025年12月14日省人民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通过,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不仅优化了审批服务流程,强化了临时用地监管,同时,在全国率先以政府规章将林地、草地、湿地统一纳入土地复垦制度管理,在涉林草湿地类的临时用地管理方面实现了系统性、创新性的制度设计。

落实土地复垦责任

湖南的林地、草地、湿地资源非常丰富。截至2024年底,湖南省的森林覆盖率达到 54.11%,森林蓄积量达到 6.97亿立方米;湖南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 87.46%;全省湿地面积2033万亩,占国土面积的6.4%。

记者了解到,对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草地、湿地的,《办法》明确,临时用地申请人应当在符合当地财政部门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前提下,开设土地复垦费用账户,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资金数额,及时足额预存复垦所需资金,并与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银行签订土地复垦费用使用监管协议。

湖南省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将足额缴纳土地复垦费作为临时用地审批条件,为督促复垦义务人履行义务提供了制度约束,弥补了当前临时使用林地不缴纳植被恢复费的后续恢复责任难落实的政策缺位。

优化审批服务流程

《办法》以“一件事一次办”为目标导向,强化临时用地前期指导服务,深化临时用地审批改革,推行“一窗受理、联合踏勘、合并论证、并联审查、一次性告知、统一审查复垦费用预存、统一出具批准文书”,实行临时用地融合审批,打通了临时用地申请单位“多头跑、反复跑”的堵点。

《办法》同时还明确了自然资源、林业部门相互沟通衔接的工作流程。

强化临时用地监管

《办法》将“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复垦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立项、同步预算、同步工期、同步验收”作为一项基本原则,明确了“临时用地复垦验收未通过的,不得通过建设工程项目验收”要求,建立了复垦验收的部门协同机制,解决了建设项目临时使用土地复垦不到位、不达标等问题。

倡导优化空间布局

为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规划布局,实现国土空间用途统一管制,《办法》明确了临时用地各地类零星分散的,经原批准单位批准,临时用地使用人可以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湿则湿”“分类整合、集中连片”的原则,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地土地,破解了临时使用土地按原地类进行复垦后地类分散、土地使用效益低的问题。

来源:红网

作者:李璐 叶世超

编辑:张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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