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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供销合作社条例》将于12月1日正式施行
2026-09-24 16:42:55 字号:

《湖南省供销合作社条例》将于12月1日正式施行

红网时刻新闻9月24日讯(记者 邵佳丽 通讯员 刘增 陈郁明)9月24日上午,记者从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湖南省供销合作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6年12月1日正式施行。

习近平总书记曾作出重要指示,要求供销合作社“持续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和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综合平台,当好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近年来,湖南省供销系统持续夯实基层组织根基,稳步增强农资保供、农产品流通、农业社会化服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能力,“流动供销”便民服务实现14个市州全覆盖,为农服务综合能力显著提升。

据悉,《条例》是我省第一部关于供销合作社的地方性法规,立足湖南“三农”发展实际,采用“小切口”“小快灵”立法模式,全文共二十条、不分章节。《条例》草案历经省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全程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充分吸纳各方合理化建议后表决通过,全面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条例》明确供销合作社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锚定为农服务根本宗旨,遵循自愿、互利、民主、平等合作制原则,清晰界定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法律属性,完善基层社、各级联合社组织管理体系,紧扣湖南发展特色,设有“流动供销”“数字供销”专项条款,细化财政、金融、土地与设施等要素保障举措,立法靶向精准、务实管用,彰显湖南特色。

《条例》施行后,将进一步明确供销合作社性质定位、理顺系统运行机制、构筑社有资产保护屏障、引导全省系统在保障粮食安全、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中展现更大作为,以坚实法治保障推动全省供销合作事业行稳致远。

来源:红网

作者:邵佳丽 刘增 陈郁明

编辑:林佳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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