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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开展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县(市、区)试点工作
2021-03-25 18:01:54 字号:

湖南开展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县(市、区)试点工作

红网时刻3月25日讯(记者 卢欣)近日,记者从湖南省住建厅获悉,根据全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现场推进会议精神及有关文件要求,在长沙市岳麓区等14个县(市、区)开展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县(市、区)试点工作。

按照规划,到2021年底,各试点县(市、区)初步建立建筑垃圾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建成一批布局合理、技术先进、规模适宜、管理规范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确定一批技术创新、管理精细、贯彻绿色理念的源头减量示范项目,建筑垃圾申报核准率、收运率、安全处置率力争达到100%,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40%。

为此,省住建厅要求,各试点县(市、区)要对接省市上位规划,结合本地发展水平、处置需求等实际,编制本地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专项规划。建立处置核准制度,明确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消纳、资源化利用的核准审查程序,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从事建筑垃圾运输、消纳和资源化利用的企业取得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建筑垃圾。按有关要求建立动态、闭合的建筑垃圾监管平台,并与省市两级平台对接,实现建筑垃圾源头减量、产生、排放、收集、清运、处置利用等环节的全生命周期监管。对占用农田、河渠、绿地、公路用地等公共用地和影响城乡环境的存量建筑垃圾,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计划和措施,确保2021年前完成治理工作

同时,按照《湖南省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实施方案》(湘建建函〔2020〕145号)要求,各试点县(市、区)要明确建筑垃圾施工现场限额排放标准,规范源头分类、分类堆放、分类清运和分类处置,推动落实已出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出台支持政策、制定措施,支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发展。

来源:红网

作者:卢欣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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