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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纪委监委驻省文旅厅纪检监察组:深化专项检查 强化政治监督
2020-12-25 16:54:31 字号:

今年以来,湖南省纪委监委驻省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以开展文物保护资金专项检查为抓手,以政治监督促业务监管,强化政治监督,着力发现和纠正政治站位上的偏差、制度执行上的漏洞、权力运行上的问题、廉政勤政上的风险。

强化政治监督,严把事前“准备关”,保障专项监督聚焦重点。为进一步加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精神,督促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履行好全省文物保护利用职责使命,探索“抓机关、带系统、促基层”派驻监督工作机制,着力推动全省文物工作高质量发展。驻省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重点对全省2017至2019年国家和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文物保护利用和专项资金工作政治性和业务性都很强,使用工作量大、工程项目多、设计范围广。驻厅纪检监察组督促省文物局组织全省14个市州和122个县市(区)文物主管部门及项目管理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对历年专项资金绩效自评中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坚持问题导向,严把事中“检查关”,保障专项监督不走过场。专项检查组重点围绕国家和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申报、管理、验收等环节贯彻执行中央有关精神,执行文物法律法规以及文物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做到把情况搞准、把问题查清、把原因找明、把政策讲透。到长沙、岳阳、永州等3个市州的9个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现场进行抽查,深入项目一线,看项目建设进展是否符合文物本体保护,是否落实《文物保护法》和有关精神。对照《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湖南省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在项目申报方面,查是否存在编报虚假预算、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专项资金、项目审批不合规、手续不全等行为;在资金使用方面,查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超范围开支专项资金;在项目管理方面,查是否存在需要实行政府采购的项目未按照《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在项目验收方面,查文物主管部门是否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和验收等工作,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是否督促项目实施单位进行整改。专项检查组还通过找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主管部门、施工企业等相关人员进行个别谈话,了解文物系统公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情况,以及在专项资金申报、分配、使用、监管过程中,是否存在索拿卡要、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等违纪违法行为。

聚焦突出问题,严把事后“整改关”,保障专项监督取得实效。驻省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采取反馈情况、交办整改、压实责任、全程跟踪、追责问责、公开结果等方式,力争既把具体问题整改到位,又把制度机制完善起来,确保取得实效。截至11月底,追回违规列支资金422.73万元、建立省级配套制度6个、约谈相关人员21人次。专项检查过程中共发现政治站位有差距、廉政风险比较大、行业监管需加强等3个共性问题和超额支付工程进度款、项目工程造价严重超预算、超范围开支项目资金、项目资金拨付渠道不规范等16个具体问题,一一列出问题清单,既及时向省文旅厅党组进行情况通报,又跟踪督促省文物局进行整改。督促省文物局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问题整改清单,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责任人及整改目标。驻厅纪检监察组全程跟踪整改,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挂账销号,先后五次调度整改进展情况。11月18日,驻省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向厅党组专题通报专项资金检查情况,督促厅党组向全省市州、县市区文物部门转发通报,就深化全省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有关问题整改作出部署,下步将结合文旅系统省级批资金项目、市县抓项目实施的实际,从抓好问题整改、健全制度机制、加强监督管理三个方面着力持续跟踪整改。(湖南省纪委监委驻省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

来源:清风网_廉洁文化网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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