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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安仁县纪委监委:“碧水永乐江”专项监督33人受处理
2020-12-23 09:35:39 字号:

“判处吕甲拘役五个月,缓刑七个月;判处吕乙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责令两人连带赔偿国家渔业资源损失10499元……”近日,郴州市安仁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吕甲、吕乙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作出判决,在全县引发巨大反响,产生了强大震慑。

为抓好禁捕退捕工作,守护好母亲河——永乐江,郴州市安仁县深入开展了永乐江禁捕退捕工作。各沿江乡镇及相关单位在乡村社区、农贸市场等人群聚集地和交通要道等醒目处张贴通告500多份,发放“给全县人民的一封信”和“渔业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2000多份,在永乐江流域非法捕捞高发水域竖立永久性警示牌50块,有效提高了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安仁县纪委监委深入推进“碧水永乐江”专项监督行动,严查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约谈工作不力的6名责任人,有力督促相关执法部门认真履职。在安仁县纪委监委的大力推动下,县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等职能部门和相关乡镇,加强了对渔具、餐馆、农贸市场等场所的执法检查,同时加强对永乐江流域非法捕捞高发水域同步巡查执法行动,形成禁捕退捕工作合力,严厉查处电鱼等非法捕捞行为。截至目前,共查获非法捕捞案件14起,收缴并集中销毁背包机、逆变器等价值约2万多元的禁用渔具42台(套),行政处罚4起,治安处罚8起,治安拘留11人,追究刑事责任案件2起。(郴州市安仁县纪委监委:黄祥湖)

来源:清风网_廉洁文化网

作者:黄祥湖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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